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以及市、区两级领导指示要求,集中精力警力、科学统筹推进、严格整治标准,全力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上账隐患“回头看”工作,区政府决定对3件突出火灾隐患和6处区域性隐患(见附件)实施区级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进政府挂牌督办工作进程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挂牌督办隐患促改力度,最大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力推进整改进程。同时,对发现的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火灾隐患,必须提请纳入区级挂牌督办,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不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对于不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但整改难度大、所在区域敏感、发生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火灾隐患,须提请纳入区级挂牌督办,一律确定为重大(突出)火灾隐患。
二、 积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突出点、线、面防控重点,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本地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全面清理违法建设、非法经营、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生产储存住宿“三合一”、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衍生火灾隐患的城市管理综合问题,纳入综合改造计划统筹治理,同时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督促隐患主责单位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行工作职责,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实名看护。对于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利用经济杠杆等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的安全有效整改。
三、 加大社会面消防宣传力度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督促隐患单位开展日常性消防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整改隐患的舆论监督作用,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单位曝光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程组织媒体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推动挂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 1.“三大行动”专项期间区级突出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明细表
2.“三大行动”专项期间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
督办明细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朝政办函〔2018〕19号:关于认真做好“三大行动”专项期间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