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朝政办发〔2018〕1号: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