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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2017-07-31 00:00:00
  4. [成文日期] 2017-07-31 00:00:00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17〕 7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17-08-25 00:00:0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附件下载:朝政办发[2017]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