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切实做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我区空气质量改善步伐,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责任
各街乡、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深入贯彻2016年1月4日张高丽副总理来京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极端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危机感,坚持不懈地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实现2016年全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的目标。
二、突出防治重点
各街乡、各部门要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散煤、高排放机动车、城乡结合部、燃气锅炉等重点防治领域和区域,逐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加顽强的精神,切实在重点难点领域取得突破,确保各项防治措施早日完成、早见成效。
三、狠抓督查落实
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格追责。各街乡、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附件:朝政办发〔2016〕3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的通知.doc
附件:朝阳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