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附件:朝政办发2015-转发区教委关于朝阳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