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附件:关于印发朝阳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