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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11-03-16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11〕 2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11-04-01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区编委会《关于成立朝阳区交通委员会的通知》(朝编〔2011〕7号),我区成立了“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印章(印模如下)自2011年3月16日起启用。

印 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朝政办发〔2011〕2号:关于启用北京市朝阳区交通委员会印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