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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2. [发文机构] 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02〕 28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2-12-31
  8. [有效性] 有效

朝政办发〔2002〕28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水利局关于《朝阳区跨乡域灌排沟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通知

日期:2002-12-31 10:4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