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朝阳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2006年朝阳区整顿和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朝阳区城市功能定位的重要一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的总体要求及工作部署,以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主线,通过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整合执法资源等手段,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进功能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开放、有序、公平的投资和发展环境,以服务CBD、奥运、电子城三大功能区建设为重点,建设现代化新朝阳。
二、工作重点
按照北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的工作重点,结合我区实际,确定2006年的整治工作重点。
(一)迎接世青赛环境专项整治。
(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工作。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含有证无照、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等情况)。
(五)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一)迎接世青赛环境专项整治
全面整治世青赛赛场周边、赛时驻地和交通沿线环境,提高景观建设水平;以“三大功能区”、世青赛场馆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为环境整治重点,实现全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完成时限:2006年7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协办单位:区街办、区农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区绿化局、东风地区办事处、平房地区办事处
(二)保护知识产权专项工作
成立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知识产权局(区科委),负责研究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应急机制,组织协调全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整治组:即市场商标侵权整治组(设在工商朝阳分局)、非法出版物整治组(设在区文化委)、游商整治组(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
1.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专项整治。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把好商户进驻关和商品进货渠道关;建立市场主办方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调动市场主办方的积极性,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作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工商朝阳分局
2. 加强著作权保护工作的专项整治。规范正版产品销售体系,扶持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打击制售盗版制品行为。对存在侵权行为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产品等进行严厉查处,坚决铲除“制黄”、“贩黄”以及盗版、盗印窝点。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3. 加强专利权保护工作的专项整治。推选一批专利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区域内保护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强对区域企业专利的受理和申报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科委
4. 广泛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加大新闻媒体的报道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站等主要媒体,宣传我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典型案例。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我区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增进外界对我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树立我区良好的国际形象。把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牌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阵地,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完成时限:2006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区市政管委
5. 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集中宣传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我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大典型案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周密的宣传计划,举行“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宣传日活动。
完成时限:2006年4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科委
协办单位: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工商朝阳分局、区文化委、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商务局、公安朝阳分局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食品安全行动纲要》,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信用体系,规范食品流通、生产加工等环节。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年完成对蔬菜、水果、猪肉等3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1500件以上食品的抽样检测任务,确保上级抽检总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做好全国“两会”、“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食品安全办公室
(四)整治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
1. 整治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从经营性质、租赁合同等环节入手,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整治。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工商朝阳分局
2. 整治无照经营商贩、兜售盗版制品游商等各类游商现象。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城管监察大队
3. 整治无证行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五)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
1. 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对街头路牌、公共交通工具等传播度较高的载体,进行重点监控,对虚假医疗广告行为要进行重点整治。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工商朝阳分局
协办单位:区市政管委、区卫生局
2. 加大对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对零售业中不规范促销、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夸大特许经营骗取加盟费等行为,给予严厉打击。针对商业企业促销价格行为及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组织好“百城万店无假货”、“价格计量信得过”、“价格诚信”、“质量诚信”、“诚信纳税”等诚信创建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区商务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狠抓任务落实。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各执法部门要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提高行政监管的执行力和控制力。
(三)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把握好信息质量、数量以及报送时间,及时向市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我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