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3号)要求,为加强对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各项环境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区政府决定成立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全区环境景观、市政设施等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负责指挥、协调全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
(二)组织机构
总 指 挥:戴继楼 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赵全保 副区长
副 指 挥:王 春 区政府办主任
尹秀峰 区市政管委主任
成 员:黄晓伟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春秀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建海 区建委主任
刘来祥 区建委书记、副主任
王智玲 区街办主任
赵增华 区农委主任
谢 莹 区教委主任
兰学军区文明办主任
刘印槐 区综治办主任
杨俊亮 区双拥办常务副主任
尚 焰 区财政局局长
张凤祥 区民政局局长
张永华 区环保局局长
张树安 区监察局局长
田巨清 区体育局局长
郭宗喜 区商务局局长
郝建国 区绿化局副局长
樊文祯 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局长
安建民 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局长
张 诚 朝阳交通支队支队长
王文军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方世成 工商朝阳分局局长
徐长春 公安朝阳分局副局长
洪继元 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瑞林 望京产业区管委会书记、主任
吴风岐 奥运森林公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梁振元 区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二、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一)组织机构
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委,是朝阳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为正处级临时行政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市政管委主任尹秀峰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市政管委副主任王春庆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张保军、刘炳起及委员平光裕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农委、区街办、区建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绿化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环境建设规划》,组织编制2008年前本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城市环境景观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2008年前本区市政设施(不包括奥运场馆及附属工程相关的市政设施,下同)建设计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定市政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组织拟定2008年前本区城市环境秩序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协调、监督实施。
4.组织制定本区《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及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5.督促检查本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6.负责本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的宣传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相关工作。
7.加强与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三)人员编制
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工作人员15人,其中新增行政编制6名。因工作需要,人员不足时,从相关单位抽调。
(四)内设机构
1.宣传策划组
组织制定本区《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城市奥运环境景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计划;组织拟定本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标准;调控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进度;研究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负责编写工作信息;负责与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公文处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2.环境整治协调组
组织落实《朝阳区环境建设任务》的实施;研究拟定城市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整治“城中村”、拆除广告牌匾、拆除违法建设;协调全区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和区政府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组织开展CBD周边、电子城周边、奥运场馆周边、世青赛赛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5个重点地区环境秩序的专项治理;组织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督促检查全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
3.环境建设协调组
组织协调本区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城中村”的改造、广告牌匾的规范、违法建筑拆除后的景观建设以及主要大街、重点地区的景观建设;督促检查《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实施计划、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要相应成立本单位“2008”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在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领导下,负责落实城市环境景观、市政设施等建设和整治工作。
(二)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不替代区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三定”规定和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的有关工作。
(三)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在运行中如需增加成员单位,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从指挥部成员单位中抽调解决,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等个人待遇经费仍由原单位在预算中安排。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抽调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在本单位编制职数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妥善安置。
(四)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撤销。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