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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05-05-20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05〕 14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5-05-24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05年,北京市电力供需形势仍十分严峻,为做好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应对夏季用电高峰,有效缓解供需矛盾,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的2005年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落实全区电力迎峰度夏的各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本地区、本系统的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二、认真做好工作方案。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政府要求和《北京市2005年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朝阳分册)》的工作内容,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朝阳公安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与电力部门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组成督查小组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根据区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职责,对本系统、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区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区广电新闻中心、朝阳报等区新闻媒体,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措施的宣传工作;区教委要对中、小学生进行节电宣传教育;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广泛开展节约能源、节约用电的宣传工作。
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带头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各项预控措施,节电节能,减少夏季高峰用电,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夏季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17号)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详见附件:

    2005-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