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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05-01-27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05〕 6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5-02-02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市编办《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的函》(京编办行〔2005〕34号),区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局,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简称水务局),为负责本水行政管理工作政府组成部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局承担的全部水行政管理职责,交由水务局承担。

 

二、原由北京市朝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承担的管理本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方面的全部水行政管理职责,交由水务局承担。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朝政办发[2005]6号: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