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市编办《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的函》(京编办行〔2005〕34号),区政府决定撤销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局,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简称区水务局),作为负责本区水行政管理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北京市朝阳区水利局承担的全部水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区水务局承担。
二、原由北京市朝阳区市政管理委员会承担的管理本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全部水行政管理职责,交由区水务局承担。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 朝政办发[2005]6号:关于组建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