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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04-11-09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函 〔2004〕 13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4-11-1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4〕11号),要确保今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2%以上,我区奥体中心和农展馆两个国控环境监测子站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分别达到66%和62%。1—10月份,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克服春季沙尘暴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两个国控子站的二级天比例一直处于全市领先地位。截至10月底,奥体中心子站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03天,在全市所有国控子站名列第一;农展馆子站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189天,在全市所有国控子站名列第三。但是,进入10月份以来,由于连续出现静风大雾天气,使得完成全年二级天任务的形势急转直下。目前采暖季将至,燃煤产生的煤烟型污染将增加排污量,另据气象预报,2004年冬季将为暖冬天气,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因此,在今后两个月里,要完成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奥体中心子站实现39个二级天,农展馆子站实现38个二级天任务异常艰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根据市政府大气污染控制协调会精神,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定信心,知难而上,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打好保卫二级天的攻坚战。现将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启动联动机制,落实责任分工

由区环保局牵头,启动全区环保联动机制,区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街、乡要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第十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发挥各部门的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工作调度,由区环保局牵头,及时组织召开全区控制大气污染工作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度,分析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监督检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一)由区扬尘污染联合检查办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加强对各类污染源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控子站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施工工地和燃煤锅炉房,严格杜绝超标排放。

(二)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大对燃煤设施和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监测力度。对全区所有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全部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率100%。对1吨及1吨以上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情况、除尘和脱硫装置使用情况、煤堆灰堆覆盖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治理装置的去除效率,杜绝二次扬尘,并依法对超标单位进行查处。

(三)由区建委负责,针对辖区内施工和市政工地量多、面广的现状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扬尘污染控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立即停工整顿,并联合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由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加大对施工工地、道路遗洒、露天焚烧和其它产生扬尘单位的检查和执法力度。

(五)由区发改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加强对煤炭供应市场的管理,定期检测煤炭质量,督促各燃煤单位克服今冬煤炭供应紧张的困难,确保使用低硫煤。

(六)由区市政管委和区环卫中心负责,控制道路扬尘,加大道路清扫和喷水压尘的频次。

(七)由区环保局负责,检查燃煤炉灶反弹和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的运转情况,严防污染反弹。

(八)由区环保局和朝阳交通支队配合,加大机动车尾气的监督执法力度,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机动车尾气合格率。做好机动车日常的巡查和入户检查,对进京路口外地进京车辆检测每日不少于500辆,每日晚间21:00至次日凌晨1:00检测本市及外地进京大型货运机动车不少于120辆。

(九)由区街办、区农委负责,责成各街、乡加大对辖区内工地扬尘、露天焚烧、道路清扫、燃煤炉灶反弹等尘污染问题的检查和管理力度,对辖区内各类污染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协调区有关部门解决污染难题。

三、围绕重点地区,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在近期的工作中,要重点突出,着力解决国控子站周边、CBD周边等重点地区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大重点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一)由奥体中心子站和农展馆子站周边重点地区所在街、乡负责,对周围施工工地、燃煤锅炉房加强管理,做好道路清扫压尘工作。

(二)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重点地区燃煤设施的监督、检测。

(三)由区建委、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重点地区的所有工地全面落实防扬尘措施。

(四)由区市政管委、区环卫中心负责,对国控子站周边等重点地区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加大喷水压尘的密度和频次,确保不因道路扬尘影响二级天数。

四、强化监督,推动公众参与控制尘污染

(一)由区监察局负责,跟踪督查各部门落实控制大气污染工作的情况,对未落实工作措施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二)由区宣传部门负责,加大环保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特约监督员的作用,对污染严重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由重点地区有关街、乡和环保局负责,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控制尘污染工作,在社区组建控制尘污染志愿者队伍,动员公众参与环境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二级天工作的良好氛围。

当前控制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此,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目标。

二OO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