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区政府办文件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03-12-02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 〔2003〕 45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4-06-2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朝阳区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联合工作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北京市朝阳区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联合工作组,现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戴继楼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束 为副区长 成员:陈 捷区计委主任     梅诗曙 区信息办主任     王希桥 区法制办主任     郑 煌 区人事局局长     尚 焰 区财政局局长     陈家康 区监察局局长     方世成 工商朝阳分局局长     孙明明 区招商中心主任  联合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梅诗曙、孙明明同志和区计委副主任刘春成、夏洪流同志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由区计委牵头,负责网上审批二期工程总体组织协调工作;与市计委联系沟通,确定总体项目的时间进度,明确各阶段主要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及网上审批单位,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确保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由区信息办牵头,负责网上审批二期工程总体技术把关,从技术上保证项目的先进性、适用性,以及与北京市各项接口的统一性;认真分析目前我区现有的资源状况,保证项目实施所需的硬件条件。  (三)由区法制办牵头,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计委、工商朝阳分局、区信息办、区招商中心等相关单位协助,认真分析《朝阳区网上审批二期工程上网审批项目(初步方案)》,确定网上审批项目名单、审批业务办理时限及审批业务流程。  (四)由区计委、区信息办、区法制办负责,尽快完成《北京市朝阳区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建设方案》,并于200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的招标、定标工作。  (五)由区监察局牵头,区人事局、区法制办、工商朝阳分局、区信息办、区招商中心配合,研究制定促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的政策和措施;  (六)由区计委、区信息办负责,根据政府业务需求,确定共享信息资源种类和用途,并进行整合和优化,建立共享信息资源库。  (七)由区计委、区财政局、区信息办、区人事局负责,做好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的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八)由区财政局牵头,区计委、区信息办、区人事局配合,研究制定电子政务网上审批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九)由区计委、区人事局、区信息办负责,做好各有关委、办、局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由区招商中心牵头,负责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的具体落实工作。  (十一)由区政府办、区计委负责,对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进行督查。  由于我区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按时、高质、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二期工程工作组联系会制度。由区计委负责召集,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切实加强沟通与交流。 二OO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