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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03-09-25
  5. [发文字号] 朝政办函 〔2003〕 12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04-06-2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市规划展览馆朝阳展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规划委正在筹建北京市规划展览馆,并为各区县及亦庄开发区单独开设展区。区委、区政府对朝阳展区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并决定由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具体组织实施。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开展,以全面展现我区规划建设的面貌和城乡建设的成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定在我区选择比较有代表性的600个节点,拍摄制作环景全视,在朝阳区政府网站及展览现场予以展示。为此,各街乡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接到本通知后3天内,立即明确本区域内的重要节点,并将选好的节点和本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市规划委朝阳分局(联系人:李勃;联系电话:65952345;传真:65062826;电子邮件:thisislb@263.net)。 (二)节点要能充分反映各街乡的精华和特色,主要为道路节点、景观节点、重要项目等。 (三)原则上每个街道选取30个节点左右,每个乡选取15个节点左右。 (四)市规划委朝阳分局近期将派人到各街乡拍摄,各街乡要派人现场定点,并协助拍摄。 二、请区内开发建设重要项目(含已建和在建)的企业,将各开发项目的三维动画、虚拟现实、宣传短片、图片照片等展示项目的形象及相关文字资料提供给市规划委朝阳分局。 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