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
朝人社发﹝2014﹞18号
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劳动科,区相关委、办、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3〕17号)精神,建立区级技师研修项目遴选机制,加强领军型技能劳动者培养,我们起草了《北京市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4年7月22日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领军型技能劳动者培养,不断提高他们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促进其技能水平与辖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同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朝阳区进行工商注册、纳税的企业中,具有精湛技能和培养潜质,且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均可通过推荐报名参加研修培训。
第三条 按照“属地优先、全市放开、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优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以及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各类院校)承担技师研修培训任务。
第二章 项目遴选
第四条 项目发布。结合朝阳区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以及技能人才市场需求,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财政、国资、商务和工会等区级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当年的技师研修项目,并在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各类院校中发布。
第五条 项目申报。有开展技师研修培训愿望的各类院校,制定《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内容包括:预期目标、具备优势、计划安排、教学管理及资金预算,于每年3月底前报区人力社保局。
第六条 项目遴选。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进行审核,4月底前会同相关部门择优确定承担技师研修培训任务的承办院校,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进行发布。
第三章 培训准备
第七条 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区相关委办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负责所辖企业或会员单位的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无业务主管部门的企业由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负责。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由本人或单位持以下材料前往相应承办院校报名:
(一)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报名表(见附件2);
(二)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三)所在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进行报送。
第九条 承办院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受理,经初审合格的填写《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确定参培学员名单,由承办院校负责通知,确保研修培训顺利开班。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条 技师研修培训以非脱产的形式为主,每期参加人数在35人左右,培训时间不少于8天。通过专家辅导、理论讲解、课题研讨、技术交流及深入企业观摩实践等教学活动,切实提升学员的理论水平与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 技师研修培训开展期间,各承办院校应严格按照《技师研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程记录学员学习情况,包括出勤、交流、研讨、考核及论文等情况。
第十二条 技师研修培训的教学与考核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对完成研修计划并经考核合格的参培学员,由承办院校颁发《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结业证书(样式)》(见附件4)。
第五章 验收评审
第十三条 技师研修结束后,承办院校应加强对参培学员的后续跟踪,重点了解学员薪资待遇提升、技术攻关以及运用新知识与新技能实效等方面情况,并填写《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效果跟踪记录表》(见附件5)。
第十四条 承办院校于次年3月底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如下项目结题材料:
(一)学员课题论文集;
(二)朝阳区技师研修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6);
(三)学员学习记录材料(照片及影像资料);
(四)《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效果跟踪记录表》;
(五)其他相关材料。
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
第十五条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国资、商务和工会等区级相关部门,对承办院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第六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 区财政每年根据预算安排情况,投入不少于2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技师研修培训,各承办院校不再收取企业和个人的培训费用。依据评审意见,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照审核后的预算金额一次性拨付承办院校;对评审未通过的不予拨付。
第十七条 各承办院校必须坚持科学预算、专款专用的原则,技师研修培训资金须用于课程设置、师资聘请、耗材使用、场地租赁以及参观学习等与技师研修培训有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 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加强资金审核与监管,确保技师研修培训资金安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报名表
附件3: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初审汇总表
附件4: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结业证书(样式)
附件5:朝阳区技师研修培训效果跟踪记录表
附件6:朝阳区技师研修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