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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23 17:24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健康北京行动(2020-2030年)》,推进《朝阳区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20〕1号)和《朝阳区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方案》(京朝防组发〔2020〕1号)的有效实施,落实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京卫健促〔2020〕13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技术评估整改工作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条例》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认真自查本单位及所属中心、站、所控烟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将自查结果填报《2020年朝阳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自查情况表》(见附件3),于11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盖章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区爱卫办将组织区医管中心、区社管中心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年度考核。

2.各相关单位在完成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照“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考核评估表”(见附件2)不断健全完善本单位及所属站、所控烟各项工作,建立并落实长效工作机制,完成到2022年,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为带动,全区行业内所有单位建设成为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的工作目标。

电子邮箱:cyqwjwawk@bjchy.gov.cn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控烟示范单位考核评估表

3.2020年朝阳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