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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20-08-19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0-08-19
  8.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关于印发《朝阳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暨2021-2023年度精麻药品购用印鉴卡换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使用,防止发生流弊,按照《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持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朝阳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专项检查暨2021-2023年度精麻药品购用印鉴卡换发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董华倩、薛梅;联系电话:6585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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