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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1-13 11:00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9—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9〕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朝阳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9日

 

朝阳区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2019—2021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落实《北京市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2019—2021年行动方案》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切实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补足缺口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周边、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信息交流为重点领域,补齐设施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2.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完善各部门、各街乡履职尽责、分工协作的职责体系,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3.坚持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多元、开放、动态的共建平台,提高共治共享水平。

4.坚持成本控制、量力而行。在明晰政府、社会主体等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绩效评估和奖励机制,做好全过程成本控制,确保合规适用,避免奢侈浪费。

(二)阶段目标

1.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计划,摸清底数,明确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开展相关部署整治工作;各街乡对本辖区内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开展自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梳理归纳各类问题,研究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2.重点推进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无障碍设施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中无障碍设施损毁、应建未建等问题做到应改尽改。各街乡全面完成本辖区内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的整改,特别是对城市道路、小区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问题做到应改尽改。

3.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底前)。推进无障碍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显著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

1.盲道。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该修复的修复、该建设的建设,确保盲道帮“盲”。加大盲道日常监管力度,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对侵占、损毁盲道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

2.人行道。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无高差。有台阶的人行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

对已备案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驻车换乘停车场,须按规定比例和标准就近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加强无障碍停车位日常使用管理,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

(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

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应按照可达性、便利性原则,依据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

1.政务服务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建筑物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置楼内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设置语音播报、电子显示屏等。

2.宾馆酒店。按照相关标准,星级宾馆酒店应按1%—2%的比例设置无障碍客房,连锁型快捷酒店应至少设置1间能够方便乘坐轮椅人士住宿的客房;鼓励引导旅游住宿预订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APP)增加无障碍住宿设施信息内容。

3.商场超市餐厅。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合理配备适合乘坐轮椅人士的购物车,设置无障碍购物引导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餐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社区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各类医疗机构的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扶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手语导医服务。

5.学校。着力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融合教育创造有利条件。各类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供乘坐轮椅学生使用的课桌;主要教学及生活用房所在建筑内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改造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6.银行。各银行网点应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盲文标识、电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银行应提供手语服务,24小时自助银行设置自助低位服务设施。

7.文化体育休闲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应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完善无障碍标识系统,在有闸机的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实现无障碍通行。有条件的影剧院应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区级图书馆应设置盲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

8.公园景区绿地广场。具备条件的公园、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及大中型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配备临时性无障碍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9.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应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其他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并确保能够正常安全使用。

10.居住社区。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统一实施。居住区内道路应铺设盲道(不具备铺设行进盲道条件的应铺设提示盲道),居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和轮椅回转空间。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楼可按有关政策加装电梯。居住区内便民服务场所应设置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四)信息交流无障碍

1.媒体服务。全面实施政府网站以及公共服务应用程序的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区融媒体中心在播出电视节目时应配播字幕,重播新闻节目时应配播字幕或进行手语翻译。

2.生活服务。鼓励水、电、气、热、通讯、金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类网站及相关电商平台实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手机导航、电子地图等的无障碍信息服务。

三、职责分工

(一)健全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标准、明确要求,打造示范工程。各街乡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摸清底数,细化任务,明确分工。依托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组织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修、保护和管理。区城管执法局指导各街乡和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集中清理整治重点地区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损毁等问题。区城管监督中心将相关整改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区残联按照实用、易行、广泛受益原则提出无障碍设施整改需求,并组织开展专项评估、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建设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明确施工建设单位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并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建,逾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责任,确保发生损毁或故障的无障碍设施能够及时得到维修。

(三)明晰成本控制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乡承担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要建立健全项目总体评估和审查机制,充分考虑细节,科学合理选择补建、改建、扩建或新建方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成本控制,实现建设成本最优化,严禁借机大拆大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分管领导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担任执行组长,区委宣传部主管领导、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残联、区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交通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务服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街乡作为成员单位,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残联理事长任区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各街乡、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区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基础工作。加大无障碍理念宣传力度,加强对“无障碍推动日”的宣传普及,让“首善有爱、环境无碍”成为社会共识。加强无障碍专业机构、无障碍专家和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加强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及监督员培训。鼓励企业参与无障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生产,推动无障碍智慧城市建设。

(三)做好资金安排。将专项行动所需资金纳入区、街乡年度预算和区相关部门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建立专项行动工作绩效评估奖励机制,制定并细化相关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四)严格日常监督。区工作组办公室按季度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乡工作进展情况。完善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机制,畅通无障碍设施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残疾人及社会组织等方面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附件:

1.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名单

2.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文 献 区委副书记、区长

执行组长:迟行刚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朱 晟 副区长

副 组 长:毕重伟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赵瑞博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马凌楠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玉华 区残联理事长

欧晓勋 区财政局局长

李 晋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局长

张士华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炳起 区交通委主任

聂宏伟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吴景刚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委、区国资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金融办、区外办、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房管局、公安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CBD管委会、温榆河管委会、金盏金融商务区管委会、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团区委、区妇联、朝阳供电公司、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各街乡为成员单位。

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

 

附件2

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组

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区融媒体中心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理念和知识的宣传,发挥好文明监督员和舆论监督作用,配合做好“无障碍推动日”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区残联:牵头承担好区工作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提出无障碍设施整改需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街乡、各部门,抓好统筹协调、整体联动,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指导、支持各街乡加强无障碍监督员和无障碍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工作,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管理相关资金保障。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配合上级部门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首善要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配合开展《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调研论证及法规修订工作;贯彻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组织朝阳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结合朝阳区实际,参与研究有关无障碍规划设计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负责在规划管理审批和核验工作中对无障碍设计内容进行监管。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全市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抓好本行业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牵头完善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审查机制,确保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合规适用。

区交通委:落实市交通委关于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缘石坡道,公交和地铁车站、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以及公交车辆、出租车、地铁车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区管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交通委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各街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依法加大综合执法频次和力度。

区政务服务局:落实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站以及政务服务应用程序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配合市政务服务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政策咨询和资金审核工作,对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审查,将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资金安排情况列入审查内容。

区城管委:落实市城管委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间、无障碍标志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城管委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国资委:指导督促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抓好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

区教委:落实市教委关于全市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抓好本行业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合市教委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卫生健康委: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市医疗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辖区内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属、部队医院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保障医疗机构等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沟通协调和服务;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卫生健康委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金融办:落实市银保监局关于全市银行网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银保监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外办:协助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场馆及周边地区中英文标识设置情况进行监督。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做好推进朝阳区无障碍设施大数据建设的支撑工作,配合做好政务数据与无障碍环境数据整合、管理、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智慧管理;做好推进无障碍相关产品和技术研发生产的支撑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区民政局: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养老助残、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站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区属养老助残、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站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抓好本行业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合市民政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农业农村局:协调推动农村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区商务局:落实市商务局关于全市商场、超市、餐厅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商务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地方标准。

区文化和旅游局:落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全市宾馆酒店,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博物馆、对外开放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抓好区管文化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符合国家标准和首善要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

区体育局:落实市体育局关于全市公共体育场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体育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园林绿化局:结合朝阳区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打造本行业领域精品示范工程;配合市园林绿化局梳理本行业领域现有标准规范,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相关地方标准。

区房管局:抓好本行业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依法对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内擅自改变公用无障碍设施用途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区属直管公房老旧小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

公安朝阳分局:负责本系统所有对外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无障碍环境的改造建设工作。

朝阳交通支队:结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体要求,对全区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配备提出具体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安排;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各街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区城管监督中心:负责开展全区无障碍设施网格化监督,对公共建筑、城市道路、非封闭居住小区等监管范围内无障碍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机制,畅通无障碍设施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接诉即办、及时整改。

区融媒体中心:做好朝阳有线电视自制电视栏目配备字幕工作,为专题类新闻节目《同在蓝天下》配备字幕。

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北京无障碍系统化设计导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奥林匹克公园2019—202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对园区公共区域(景观大道、广场、下沉花园和市政道路等),以及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重点场馆周边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建账、整治和改造。协调区域内各单位(国家会议中心、中国科技馆、亚洲金融大厦、中国历史研究院、凯迪克酒店、北辰洲际酒店、北辰世纪中心、世奥森林公园和新奥购物中心等)对标对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无障碍指南》,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相关要求,协调做好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国家速滑馆、国家会议中心二期、冬奥村等场馆的无障碍设施改(扩)建工作,以及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园区临时设施的无障碍设施设置和衔接工作。

CBD管委会、温榆河管委会、金盏金融商务区管委会、朝阳园管委会、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标准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对辖区内所有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加强问题梳理并研究解决,制定按月无障碍改造计划;负责本辖区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的落实及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保护、改造和维修,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及时上账销账。

团区委:负责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参与无障碍理念宣传和无障碍设施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无障碍志愿服务工作。

区妇联:收集调研妇女群体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需求;组织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监督和满意度测评,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宣传工作。

朝阳供电公司:协助区有关部门和各街乡对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等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在市邮政管理局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部署要求下,依据本行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做好朝阳区辖区内邮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及建设、改造工作,做到应改尽改。

各街乡: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标准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牵头对本辖区内公共环境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台账,加强问题梳理并研究解决,制定按月无障碍改造计划;负责本地区无障碍设施改造任务的落实,做好改造项目的督促检查;负责监督本辖区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依托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强化属地管理,组织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修、保护和管理,保证设施完好和安全使用,及时上账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