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财会〔2019〕172号
关于朝阳区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相关人员: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19〕999号)的要求,我区将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及信息采集组织落实工作:
一、采集对象
北京市朝阳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采集方式
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区财政局网上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
(一)以个人方式填报
会计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kj.facc.com.cn/)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详见附件3。
(二)以单位方式填报
单位为本单位会计人员集中进行信息采集需向区财政局进行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 填写《单位用户开通“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使用权限申请书》(见附件2)。
2. 将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清晰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朝阳区财政局会计科邮箱(邮箱地址:cyczkjk@sina.com)。
3. 朝阳区财政局将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电话方式告知登录系统的账号及密码(确保单位联系人电话畅通)。
4. 登录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填报流程详见附件3。
四、咨询电话
朝阳区财政局会计科业务咨询电话:65090707、65090716
北京中财社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0698248
附件: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19〕999号)
2. 单位用户开通“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使用权限申请书
3.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关于朝阳区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16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