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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19-06-06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19-06-06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朝财会〔2019〕173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所属单位的政策法规宣传及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19〕979号)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