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财会〔2019〕173号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所属单位的政策法规宣传及贯彻执行工作。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19〕979号)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印发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