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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17-05-22 08:57:03
  5.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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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关于印发《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9-08-21 00:00:00 10:35 来源:黑庄户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

关于印发《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地区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党委(扩大)会讨论通过,现将《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地区办事处

2017519

 

 

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 、《北京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京政发〔201338号)、《朝阳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朝政发〔20144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地区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结合黑庄户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黑庄户地区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负责人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庄户地区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负责人。

第二章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 黑庄户地区办事处的行政正职领导(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区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任务,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二)安排落实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督办的打非治违、隐患整治、事故协查等安全生产事项,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区编办要求配齐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设备设施落到实处。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对难以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行业职能部门。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组织、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黑庄户地区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承担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的领导责任。

(一)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领导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宣传培训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支持、配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或在重点安全保障时段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听取相关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和企业的工作汇报,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监督有关科室、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工作会议纪要(记录)。

(四)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检查、指导相关科室、部门和村、社区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打击、取缔和关闭等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五)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组织制定地区办事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黑庄户地区办事处其他副职领导是分管行业和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指导分管科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总结考核,及时督促并抓好分管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标准化建设 打非治违和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

(三)在开展业务工作检查的同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查处、打击、关闭和取缔,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

(四)分管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分管科室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黑庄户地区各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本科室、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常性地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指导,落实安全监督主体责任。

第八条 黑庄户地区各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科室、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及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及责任追究的细则,并报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 监督落实与责任追究

第九条 加强学习培训。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坚持一级抓一级,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黑庄户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各相关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第十一条  完善考核机制。各相关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每年12月底前要向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各相关科室、部门、村、社区、直属单位及双桥农工商公司的负责人要将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情况要作为绩效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领导成员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的,监察部门要进行问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黑庄户地区办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