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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实施日期] 2023年4月13日
  4. [成文日期] 2023年4月13日
  5. [发文字号] 朝公开办发 〔2023〕 2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13日
  8. [有效性] 有效

朝公开办发〔2023〕2号:北京市朝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3-04-13 14:34 来源:区政务服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朝公开办发〔2023〕2号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法治思维。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坚持服务为民。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让企业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创新引领。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理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技术手段,增强政务公开科学性、有效性。

坚持数字赋能。加强政务公开数字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发展,将数字科技应用于政务公开全过程,强化政务数据汇聚分析、挖掘治理,提高政务公开智慧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政务公开将围绕提升群众高品质生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务公开从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向加强政策管理、增强政府服务能力、打造朝阳区城市形象升级发展。深化政策公开服务,增强政策可知晓可操作性,推动政策制定、推送、兑现、监管整体性系统性改革创新,推动政策制定的公平普惠、政策群体的精准覆盖、政策资金的准确预判、政策兑现的直达快享、政策效果的量化评估、政策决策的科学高效;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注重公众需求、精准推送、高效便捷,提升行政透明度和公众信赖度;深化政企政民互动,通过政府网站、办事窗口、对外联系电话等多渠道,搭建政府与社会沟通桥梁,优化政府公共关系,打造“服务朝阳”“阳光朝阳”“友好朝阳”城市形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发布政策信息。(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持续做好高精尖产业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围绕“两区”建设、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做好“2023北京消费季”朝阳区相关活动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区商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和成果。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围绕城市治理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改革方案执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持续在毕业季、租房旺季做好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及时发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加强交通综合治理信息公开,做好新增有偿错时共享停车资源、市级疏堵以及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区交通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持续发布相关政策,做好咨询解答。(市规自委朝阳分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有路无灯”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城市环境和运行突出问题攻坚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信息公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持续推动极端天气、森林火险、防汛等预警信息公开。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公开,及时公布安全隐患核查、整改情况。(区应急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7.深入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区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信息。(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8.发布重点湖泊、主要河流月度水质状况。深入推进城乡供水提升、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滨水步道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按照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持续做好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区城管指挥中心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做好本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乡村振兴协理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的信息公开。持续推动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称改革等方面信息公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做好新增中小学学位、小学暑期托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区教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及时发布慈善组织认定名单。(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7.围绕粮食安全、都市型现代农业、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做好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8.做好“全国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信息公开。配合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9.做好本区体育健身场所和赛事活动信息公开。(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0.做好助力打造“演艺之都”、朝阳区特色系列文化活动的信息公开。(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11.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方面信息公开。(区退役军人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做好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做好执法、普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区司法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所有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优化政府预算草案报告形式,提高规范性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监督。(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加强财政性资金中介项目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及时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发布项目公告和公开选取结果。(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扎实推进基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居(村)民信息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等,重点公开助企纾困、食品药品监管、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内容,方便公众及时知晓监督。(各街乡、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推进政策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

(一)政策征集

1.优化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在政策制定前,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并将公众反馈情况有效体现到政策制定中。加强决策公开,做好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通过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加强对政策性文件草案的解释说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知晓面和参与度。(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6月)

(二)政策管理

1.做好政策集中发布。政府网站设立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专栏,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广泛推送。(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优化文件公开属性报备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三)政策解读

1.推行政策解读分类管理,通过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形式,明确政策性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关键词、专有名词诠释、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解读要素,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形成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四)政策兑现

1.强化政策前置审核。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需通过“京策”平台一口兑现,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初期应充分考虑、统筹政策兑现问题,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政策不予发布。(区政务服务局、区财政局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持续优化惠企政策兑现专题。区政府相关部门在惠企政策发布时,应按要求进行标签化处理,明确政策核心要素,并同步推送政府网站惠企政策兑现专题,提升政策兑现服务水平。(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利用。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原则上各部门生成的数据在部门之间无条件共享,为政策兑现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区政务服务局、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区财政局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政策评价

1.建立政策效果评价机制。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做好政策评价结果应用。对政策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推进公众参与和政企政民互动

(一)打造智能集约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1.作为“京策”平台建设试点区。组建“京策”平台建设工作专班,加强制度保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推动“京策”平台的广泛使用,推动数据共享和系统联通。(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提升国际化网上服务能力。以建设区政府国际版门户网站为抓手,推进区政府网站外文版建设,不断优化主页设置,持续提供全面、可靠丰富的涉外信息服务。(区外办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拓展政府网站功能定位,打造营商环境和民生服务平台。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效能。推动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在线交互服务场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移动端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区政务服务局、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水平,推广电子印章网页答复应用,根据市级要求,配合开展线上全流程办理。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防范泄密风险。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报备管理,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5.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服务综合窗口,提供优质政策查询、事项办理等服务。(区政务服务局、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6.推动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字化转型,强化市民服务热线政策服务功能,提升市民服务热线政策咨询能力。优化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全面推行“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智能、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做好朝阳区市民热线“接诉即办”平台与北京市一体化互动交流平台对接后,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的公开和统计工作。(区城管指挥中心牵头,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二)扩展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1.优化“政策公开讲”品牌。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制作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政策短视频,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2.常态化开展政府会议开放、“政务开放日”“公开议事厅”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五、工作要求

各街乡、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队伍建设及培训,对重点任务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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