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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实施日期] 2014-01-01
  4. [成文日期] 2013-12-31
  5. [发文字号] 朝人社发 〔2013〕 41号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13-12-31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修订《朝阳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辖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3〕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提升培训的积极性,培养造就一大批与区域功能定位相匹配、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劳动者,更好地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现将新修订的《朝阳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朝阳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管理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