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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二合一” 报销比例再提高

日期:2018-11-01 07:13 来源:崔各庄地区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让百姓能细致明确地了解城乡居民医保“二合一”相关规定及流程,2017年12月25日,科教文体办公室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培训会。科教文体办公室主任曹雪兰主讲,参加培训的村社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了工作落实中的相关问题,并一起研读和讨论了实施细则。

    新政策围绕“六统一”即覆盖范围、筹资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个方面制定实施,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

    此次改革打破了城乡界限。不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搭建统一的城乡居民参保平台,将未参加城镇职工等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还包括本市户籍的外埠配偶及子女、列入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外籍高端人才的配偶及子女等。

    新政策提高了住院待遇。由新农合的全年累计5万元以下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70%封顶18万,提高到一级以下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8%、三级医院报销75%封顶20万元。

    就医实施基层首诊制度,由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进行转诊病延续转诊有效时间90天延长至180天。

    曹雪兰在培训中叮嘱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一定要落实到位,报销流程、首诊制度及报销比例等城乡医保“二合一”与之前新农合内容区别点一定要给百姓解读清楚。新的制度实施会有一个磨合期,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细则,切实贯彻制度,心系百姓,耐心解读,将落实和交接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记者 马丽丽 通讯员 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