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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等三个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1-12-16 10:27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等三个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等三个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将加强口腔医疗质量的控制与持续改进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口腔诊疗服务。朝阳区卫生局也将按照三个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我区口腔医疗安全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口腔医疗质量管理、口腔专业门(急)诊病历、口腔专业医院感染管理等三个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