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医疗

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须知

日期:2011-05-13 来源:朝阳区卫生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尊敬的医疗机构(朝阳):
    为了更好地贯彻北京市卫生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做好2011年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1]67号文件的精神,在区县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11年度医疗责任险的工作已经展开,就投保工作进行说明如下:
    1、今年条款及费率进行了调整:
    (1)、2011年医疗责任保险按两套方案执行两套方案:
    第一套方案:保险责任不包含死亡赔偿金项目,费率同去年。多点执业医师基准保险费:255元
    第二套方案:保险责任含死亡赔偿金项目。住院病人手术人次保费由原15元调整为50元;医务人员基准费率统扯每人一级机构调整为230元,二级机构调整为320元,三级机构调整为480元,多点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保费的基础上增加50%;年度累计基准赔偿限额一级机构原6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二级机构原10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三级机构原2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2)、医疗责任每次事故免赔均为10000元;
    2、请医疗机构将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单和多点医师执业投保单按照要求填好,注:完整填写主险以上部分,要慎重选择投保方案,医务人员数必填,附加险在方框中打勾,左上角投保人处盖章。请将①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单(有红字的一页);②多点医师执业投保单;③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④理赔情况明细表(以上均需盖章)(注:有理赔的单位有)于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前回传给我们(传真:82063878)。如果发票名称与投保人不一致请注明发票单位名称。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的需传真变更批文。
    3、新保医疗机构同时传真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诊所、门诊部等有参保要求的机构请将组织机构代码和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传真给我们,注明联系人、电话。得到卫生局相关政策后我们联系大家。
    4、我们严格按照卫生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经过计算核定后,填写并正式出具保单。已出正式保单不得再作更改,如必须更改,需缴纳保费后,退保,再出新保单,特此声明。
    5、2011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到卫生局现场办理投保手续。届时请携带上公章、转账支票、投保单原件、理赔情况明细表(盖章)和投保医务人员(必需有资质的医、技、药、护)名单一式二份(序号、姓名、性别、科室、职称)。如果您方便请将投保医务人员名单发邮件:guoqipeng@beij.picc.com.cn
    6、其他时间请到此处办理: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教场口9号院2号楼首商(由二环来者,德胜门高架桥往北第一个出口出来,马上见到林权交易所再右转,到头再右转,前方红绿灯西北角。由北面三环来者,德胜门桥红绿灯掉头往北,德外西城区卫生局往东红绿灯的西北角)
    联系人:肖广生;电话: 82065028,82063878;传真:82063878  手机:13661160009
    邮箱:xiaoguangsheng@beij.picc.com.cn
    (尽量使用短信或邮件,因经常外出,不能及时接听,抱歉!)
    有关医责险内容可随时关注:http://blog.sina.com.cn/u/2111826033
    提示:2011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外出不在京,请谅解!

    附件: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医师多点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单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