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下午,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启动仪式在七十一中学操场举行。由首都综治委和北京市公安局联合主办的此次宣贯仪式,旨在于培训校园保安的基本知识、内容和技能,切实保证校园平安,防止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遭受平安侵害。
根据标准规定,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须配备专职保安员,上学前、放学后的 1 小时里,保安员要穿戴警用装备进行平安巡逻,每次负责巡逻的保安员不得少于 2 名。警用装备包括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和对讲机等。
宣贯仪式最后,市教委叶茂林同志代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对全体安保人员表示感谢和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