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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09-12 17:0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所属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域内,已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送执法队处理。

 

3、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4、参与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承担区域内依法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备案抽查工作。

 

6、协助参与建设工程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3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1209.2万元,比上年减少260.45万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按照编办要求进行机构改革,本单位职责与人员配置发生变化。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09.2万元,比上年减少249.56万元,下降17.11%

 

1.财政拨款收入120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09.2万元,比上年减少260.45万元,下降17.72%,其中:基本支出1080.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9.35%;项目支出128.8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1209.2万元,比上年减少260.45万元,下降17.72%。主要原因:按照编办要求进行机构改革,本单位职责与人员配置发生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9.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卫生健康支出 80.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9%;城乡社区支出1003.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5.0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5.0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 119.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0.1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119.7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0.1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80.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72万元,增长0.9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80.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72万元,增长0.9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003.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0.3万元,增长12.35%。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003.4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0.3万元,增长12.35%。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080.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32万元减少0.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2023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32万元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 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3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持平。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65.91万元,比上年减少10.52万元,减少原因:按照编办要求进行机构改革,本单位职责与人员配置发生变化。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22.8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2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 北京市朝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