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朝编〔2025〕3号)重新组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牌子,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科、科研教学科、质量管理与生物安全科、信息技术科、监测预警科、应急处置办公室、法制稽查科、监督执法一科、监督执法二科、监督执法三科、流行病预防控制科、免疫预防科、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结核病防治科、营养与食品安全科、环境健康科、职业健康科、放射卫生科、学校卫生与牙病防治科、健康教育科、慢性病预防控制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病原检测科、综合保障科、安全保卫科、宣传科、财务科、人事一科、人事二科、党群工作科、纪检监察科、监督执法站29个、疾控工作站12个。
2. 部门职责
区疾控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市委以及区委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1)拟订和实施本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
(2)承担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开展重大活动公共卫生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组织制定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相关技术规范。
(3)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4)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疾病的监测、调查,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公众健康的危害因素和公众营养状况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5)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验检测、病原学鉴定和评价。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物理、化学因子的检验检测、安全性评价、毒性鉴定及危害评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承担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7)普及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宣传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8)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
(9)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联合科研攻关,开发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国家、北京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调查、信息收集和报告以及控制措施实施工作;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展各种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及学校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辖区疫情报告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工作;配合相关政府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卫生防病网络建设,并提供有关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的监测、预防、干预、健康教育、管理及诊断治疗的督导检查等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工作评价;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放射诊疗行政许可,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受理初审,负责日常监督执法、重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监督监测评价、行政处罚、法制稽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宣传培训、大型活动保障以及突发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等工作。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47648.2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75,141.80万元减少27493.51万元,下降36.59%。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148.2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3555.80万元增加7592.49万元。主要原因: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编办复[2024]79号文件,整合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职责,合并重新组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机构合并后预算与去年相较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6200.0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61386.00万元减少35186.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测算后疫苗款减少;单位结转结余资金300.00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00.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结核病门诊部运行支出。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8184.7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8.16%,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1893.63万元增加6291.15万元,增长52.9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编办复[2024]79号文件,整合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职责,合并重新组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机构合并后基本支出预算与去年相较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9463.51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63248.17万元减少33784.66 万元,下降53.42%。主要原因是疫苗运行成本减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2.12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增加39.19 万元,增长119.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编办复[2024]79号文件,整合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职责,合并重新组建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两机构合并后三公经费预算与去年相较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2.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69.3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产生的必要开支。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5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3.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2.93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