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2026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26号)。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征收管理体制的通知》(朝编〔2021〕85号),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将区房管局内设的征收拆迁管理科整建制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有关事宜的通知》(朝编办〔2024〕30号),将原区住房城乡建设执法大队承担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划转至区房管局机关,相应划转行政执法专项编制。
2.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管理、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房屋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制定本区保障性住房使用分配方案和房源分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本区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指导保障性住房入住后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补贴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直管公房政策指导工作。
(4)负责本区房屋市场及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管理。负责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
(5)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评估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区房管局应当进一步强化住房保障职能,加快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2.市下放企业房屋及划拨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3.辖区地下室、物业及房屋中介市场管理工作。
4.全区保障性住房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全区直管公房日常管理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6718.60万元,比2025年6858.21万元减少139.61万元,下降2.0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718.60万元,比2025年6858.21万元减少139.61万元。主要原因:机构职能转化,信息化项目移交房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5663.1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4.29%,比2025年5628.73万元增加34.47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1055.41万元,比2025年1229.48万元减少174.07万元,下降14.16%,主要原因:机构职能转化,信息化项目移交房屋管理事务中心负责。
四、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92万元,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数29.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数29.92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46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2.43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68.9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朝阳区房屋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9.6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单位汽车19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
1.收支总表(预算01表)
2.收入总表(预算02表)
3.支出预算总表(预算03表)
4.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预算04表)
5财拨总表(预算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预算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8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9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10表)
11.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预算11表)
12.项目支出绩效表(预算1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