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汇总)2019 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 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 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 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 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内设机构
根据《关于组建奥林匹克公园管理机构的请示》 (朝编【2008】请字 3 号),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处室,分别为综合处、综合治理处、大型活动处、市政管理处、发展处、安保交通处和 1 个党建工作办公室;下属一个城管大队和一个事业单位,为奥林匹克公园服务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研究提出奥林匹克公园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及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3)参与拟订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设规划工作。
(4)负责区域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5)负责组织协调区属各单位开展区域内社会秩序、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工作,统筹园区及周边景观管理工作,实施标准化的城市管理。
(6)按照功能区建设要求,组织、协调、统筹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和促进工作。
(7)负责统筹区域应急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食品卫生、防火安全、生产安全、交通管理、社会治安、旅游市场管理等工作。
(9)负责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 104 人,实有人数 100 人;事业编制 25 人,实有人数 24 人。
二、2019 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9,062.80 万元,比上年增加 2,168.55万元,增长 12.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020.32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9.78%;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事业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经营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 42.48 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2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8,361.19 万元,比上年增加 1,955.39万元,增长 11.92%,其中:基本支出 4,227.79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23.03%;项目支出 14,133.41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76.97%;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三、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281.5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44.64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3.37%;公共安全支出 30.06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16%;科学技术支出 45.07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6,274.5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18.2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0.42%;卫生健康支出 245.87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1.34%;城乡社区支出 23.00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0.13%;(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 年度决算 2,444.64 万元,比2019 年年初预算减少 475.00 万元,减少 16.27%。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 年度决算 2,444.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统一政策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及办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19 年度决算 30.06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增加 30.06 万元,增长 100.00%。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19 年度决算 30.06 万元,主要用于:朝阳区政府基本建设专项投资项目-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国际会议中心周边立体化防控系统项目)。
3、“科学技术支出”2019 年度决算 45.07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减少 81.70 万元,减少 64.44%。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9 年度决算 45.07 万元,主要用于:奥运功能区楼宇经济及税源综合管理系统(二期)运维及智能车辆管理系统等项目。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 年度决算 6,274.59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减少 5,922.00 万元,减少 48.55%。其中:“文化和旅游”2019 年度决算 6,254.36 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绿化、景观布置、设施完善经费,园区绿化及设施设备补充完善及园区日常设施设备维保等项目。“体育”2019 年度决算 20.23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区奥管委赴英国交流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 年度决算 9,218.29 万元,比2019 年年初预算增加 8,857.36 万元,增长 2,454.04%。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 年度决算 343.27 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 年度决算 8,875.02 万元,主要用于:北京市奥林匹克公园旅游环境秩序建设项目、公共事务协管经费等项目。
6、“卫生健康支出”2019 年度决算 245.87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减少 4.53 万元,减少 1.81%。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 年度决算 245.87 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7、“城乡社区支出”2019 年度决算 23.00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增加 23.00 万元,增长 100.00%。其中:“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019 年度决算 23.0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街区责任规划师工作经费及朝阳区分区规划专题研究经费-《关于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升奥运功能区发展品质的相关研究》研究经费。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 2019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2019 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227.79 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 1 个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 个事业单位。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46.27 万元,比 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54.55 万元减少 8.28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 年决算数 41.77 万元,与 2019年预算下达数 41.77 万元持平。2019 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根据区政府安排赴德国、英国开展国际金融服务保障工作交流洽谈及赴英国开展国际网球赛事交流合作。2019 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2 个、7 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5.97 万元。2.公务接待费。2019 年决算数 0.00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数 3.28 万元减少 3.28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9 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 0 批次,公务接待 0 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 年决算数 4.50 万元,比2019 年年初预算数 9.50 万元减少 5.0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 年决算数 0.00 万元,与 2019 年年初预算数 0.00 万元持平。2019 年购置(更新)0 辆,车均购置费 0.0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 年决算数 4.50 万元,比 2019 年年初预算数 9.50 万元减5.00 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2019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0.9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340.98 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257.7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2.9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888.5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296.2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车辆 45 台,560.81 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2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9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 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 2,584.70 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 1.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加强对奥林匹克公园区域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3.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奥林匹克公园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和促进工作。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奥林匹克公园区域内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及组织、协调、统筹奥林匹克公园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和促进等各项工作到 2019 年底已按照相关要求做到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我单位对 2019 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 4 个,涉及金额 10443.62 万元。通过对 2019 年园区绿化、景观布置、设施完善经费,公共事务协管经费,园区日常环卫保洁经费,园区绿化及设施设备补充完善四个大型项目的实施,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 提升了园区景观环境。园区以优美的景观、浓厚的节日气氛,吸引游客前来园区休闲观光,为奥运功能区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巩固和提升奥林匹克公园“国家 AAAAA 级景区”环境景观品质。2. 为奥林匹克公园提供了良好的安全服务保障。为园区内开展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倒计时 1000 天”、“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亚洲文明巡游、亚洲美食节活动”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19 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开幕式”等各项国家级政治外交活动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安全保障。3.有效控制道路扬尘,降低空气中 PM2.5 的产生;及时对卫生间及临时卫生间进行清扫,控制异味的产生,提升游园环境品质,有效保持园区环境干净整洁,为游人提供清新美好的空气。4.保障了园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保证了在园区开展的各项国家级政治活动以及其他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的景观布置、绿化美化。
(二)环卫保洁项目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为做好园区道路清扫工作,有效控制道路扬尘,降低空气中PM2.5 的产生;提升奥林匹克公园“国家 AAAAA 级景区”环境质量,吸引游客前来园区休闲观光。而建立园区环卫保洁经费的项目。
2、项目实施情况
我委针对奥园 70.3 万㎡道路保洁、5 座卫生间、272 座临时卫生间保洁,每年接待游客量为 5000 万人次,做好园区环境保洁、公厕卫生和垃圾清运等工作,为游客提供优质游园环境。同时本着节约成本使用资金的原则,总成本控制在 1903.49 万元内。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对园区内的保洁、清扫工作,有效控制道路扬尘,降低空气中 PM2.5 的产生;及时对卫生间及临时卫生间进行清扫,控制异味的产生,提升游园环境品质,有效保持园区环境干净整洁,为游
人提供清新美好的空气。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游客对园区整体环境的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