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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6-02-04 09:18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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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表十三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京朝办字[2019]30号文件精神,区委农工委与区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为正处级。下属预算单位一个,为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职责。区委农工委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本区农村城市化和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城市管理等重大问题,向区委提出报告和建议,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工委系统并指导农村地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三)协助做好农村系统区委管理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四)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农工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指导农村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指导农村系统统战、群团、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指导农工委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农村实际,进行综合性调研,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并协调实施;(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工作;参与编制、修订乡村建设规划,协调推进乡村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规划方案,并协调督促落实;协调、督促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实;(三)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并指导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四)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负责农村产业化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引进;负责特需农产品供应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农民增收工作;(五)指导、检查本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社会保障、农民转居转工、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等工作;(六)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指导农村基本农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七)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量和残留检测方法等方面的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本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财政农村法定保障财政资金计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十一)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十二)研究拟订公园整体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公园规划、拆迁腾退、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公园规划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落实温榆河公园方案征集及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公园建设、运营管理、周边环境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管辖区域的社会维稳、宣传推介、安全生产,以及建设施工项目实施等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等。组织并提出温榆河公园朝阳段建设项目年度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区温榆河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朝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兽医卫生防疫、检疫及种畜禽引进的检查监督;宠物防疫的检查监督;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的检查监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检查监督工作;水产品运输、贮藏、经营的检查监督工作;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农业机械销售、维修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检查监督;农药、肥料生产、经营及使用的检查监督;白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查证、验物、登记和消毒工作;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被遗弃、被没收以及无主动物的收容处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全面巩固基层基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动“十五五”各项开局。圆满完成社区(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头雁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纠治“四风”,加强警示教育与廉洁教育。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宣传阵地管理与风险防控。

2. 加速推动城市化建设。加快在途城中村改造项目收尾,有序启动小红门肖村、牌坊村、十八里店西直河村、高碑店剩余住宅及国有单位宿舍腾退。

3. 加快经济稳中提质。推动金盏国际人才公寓项目开工,推进常营东方和瑞等项目手续办理,加大十八里店周家庄、王四营孛罗营2个集体产业项目谋划力度。

4.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推动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食产能提升与蔬菜结构优化,完成市级“菜篮子”保供及面源污染防治任务。

5.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优化社区规模,持续推进社区新建与调整。提升治理精细化水平,健全区乡村协商与居民自治体系,推动议事协商向楼门延伸。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18346.8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9665.77万元减少1318.88万元,下降6.71%,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预算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346.89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19665.77万元减少1318.8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5年持平;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4944.7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6.95%,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4785.61万元增加159.14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402.15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14880.16万元减少1478.01万元,下降9.93%。主要原因是:按照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1.78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4.46万元,下降16.7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20.47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31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72.82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1.9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86.95万元,支出5486.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5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