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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09-13 16:03 来源:区国资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组宣科、纪检监察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审计科。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9号),内设科室调整为8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监督预算科、组织人才科(董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群团办)。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债权损失核销方案。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新设、灭失、清算、破产等工作。承担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合资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职工安置等方案。对所监管企业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5、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负责监管企业董事会成立计划制定,考察推荐由国资委委派的董事(含外部董事)人选。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制度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和财政局委托,承办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知识分子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巡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群团和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 42人,实际 40人;事业编制0 人,实际0 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 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2,177.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86.13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集体产业用地区级统筹试点等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609.02万元,比上年增加3,713.29万元,增长2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09.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2,177.71万元,比上年增加4,458.43万元,增长25.16%,其中:基本支出2,001.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2%;项目支出20,176.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0.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77.71万元,比上年增加3,886.13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集体产业用地区级统筹试点等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0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公共安全支出1,909.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17%;科学技术支出 1,292.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6%;卫生健康支出120.0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0%;农林水支出1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8.4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735.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度决算1.8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0万元,增长232.14%。其中:

“组织事务”2022年度决算1.8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0万元,增长232.14%。主要用于两新组织活动经费等 。

2、“公共安全支出”2022年度决算1,909.9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09.9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2年度决算1,909.9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09.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中隔离工作。

3、“教育支出”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7.02万元,下降100.00%。

4、“科学技术支出”2022年度决算1,292.0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36.41万元,增长729.93%。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22年度决算1,292.0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136.41万元,增长729.93%。主要用于城市智慧大脑项目建设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2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22年度决算5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国红色收藏展览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1,994.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739.29万元,增长681.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2年度决算590.8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383.20万元,增长184.5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企业退养人员生活补贴。

“抚恤”2022年度决算20.4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4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去世丧葬抚恤。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年度决算1,383.0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335.66万元,增长2819.63%。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工作、集中隔离工作。

7、“卫生健康支出”2022年度决算120.0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10万元,下降2.52%。其中:

“公共卫生”2022年度决算2.6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防疫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2年度决算117.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76万元,下降4.6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8、“农林水支出”2022年度决算10,00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2022年度决算10,00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集体产业用地区级统筹试点工作。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22年度决算1,735.1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4.33万元,增长38.72%。其中:

“国有资产监管”2022年度决算1,735.1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4.33万元,增长38.7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对企业的监管工作、以及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29.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74.27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001.2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 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0.43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89万元 减少5.4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2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53万元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 0.4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36万元减少4.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0.43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36万元减少4.9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

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1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7.09万元。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减少原因: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3台,50.13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31.4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公共安全方面除主要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除主要项目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政府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中除主要项目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反映除主要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主要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主要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方面除主要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1507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50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50799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反映除主要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230201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支出: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2239999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组宣科、纪检监察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审计科。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9号),内设科室调整为8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监督预算科、组织人才科(董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群团办)。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债权损失核销方案。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新设、灭失、清算、破产等工作。承担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合资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职工安置等方案。对所监管企业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5)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负责监管企业董事会成立计划制定,考察推荐由国资委委派的董事(含外部董事)人选。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制度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和财政局委托,承办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知识分子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巡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群团和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改革创新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区属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再上新台阶。

2022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用效益,服务区域发展,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区属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数2217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2001.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20176.42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2217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28万元,项目支出20176.4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00%。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2022 年度国资系统一级监管企业共计15家,“朝阳国资”微信公众号平均每月发布12期信息,国资预算拨付昆泰集团、朝科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等8个项目资金。

(2)产出质量

一是全新深入研究推动整合重组,培育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集团,制定平台公司组建方案,推动国有企业深度融入朝阳产业发展,国资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二是开展综合产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完善资产出租管理规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建立主业目录库加强企业主责主业管理,监管大数据平台正式运营等,监管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三是积极参与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疫情期间服务民生、推动数字化转型等,国资预算全年投入4000余万元保障区域发展。

(3)产出进度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持续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时效如期推进,达到了年度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

根据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对申报预算的项目压缩成本,减少一般性开支,2022 年各项目支出金额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2022年国资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监管企业扣除客观因素后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7.8亿元,同比增长6.6%;实现利润10.8亿元,同比增长38.3%;净资产收益率1.93%,同比上升0.73个百分点。区属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022 年,制定了《区国资委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为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重大资金上会集体决策,确保各项资金按程序合理合规使用。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学习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知识,提高财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二是积极整改落实区审计局疑点核查指出的问题、实现合同线上审批等,开展部门内审,有效防范资金管理和使用风险。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根据整体要求正式启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并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处理会计业务,确保会计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完整。

2、资产管理

根据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月度折旧、资产年报、日常盘点尤其是接收无偿调拨的资产入库入账等工作,持续加强日常管理。结合区审计局的疑点核查清单,按照我区资产配置标准,安排专人进一步梳理台账,确保各类资产总量均符合规定,为预算申报时资产配置统计提供有效参考,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3、绩效管理

根据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申报设定绩效目标、中期对绩效运行监控、年底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区财政局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 2021年度“(昆泰集团)增加温榆河公司注册资本金项目”进行了事后绩效评价,客观评价了项目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指导建议。

4、结转结余率

2022年,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决算-预算/预算)

2022年,年初部门预算6955.37万元,年度部门决算 22177.70万元,部门预决算差异率218.86%,主要原因为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安置资金301.80万元、集体产业用地区级统筹试点项目10000.00万元、大数据融合支撑平台和地理信息服务支撑平台项目1140.00万元、退养人员生活补贴385.80万元等拨付给企业的项目调剂通过我委拨付,另外部分集中隔离经费3232.37万元调剂至我委并负责结算。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国资委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9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全年度严格按照预算,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为国资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对有的政策理解不够准确、不够充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六)措施建议

下一步,将继续学习贯彻落实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自评表详见附件)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其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