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区城市管理委内设机构16个,即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科、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科、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科、法制办(信访办)、城市景观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市政综合管理科、环境卫生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公共事业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科、控违拆违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和人事管理科;及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渣土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控违拆违协调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管理事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
2.职责。区城市管理委(区环境办)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拆违控违等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城乡)管理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本区执行情况。
二是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拆违控违等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及环境秩序整治责任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指挥调度、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工作,以及联动处置和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是负责拟定本区禁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本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是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管理。
七是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协调区属道路路灯建设。
八是负责协调解决本区“城中村”(边角地)遗留项目的拆迁、收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本区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整治工作。组织本区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杆线整治工作。负责区内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及其检查井、井盖设施的协调管理。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九是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是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年度预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一是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二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79人(其中公勤4人,派驻组5人),实有人数73人;事业编制79人,实有人数6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39,875.34万元,比上年减少84,197.90万元,下降37.58%。主要原因:根据市区财政和市城市管理委加快清理“城中村边角地”专项资金的相关要求,完成“城中村边角地”65个银行账户清理,年底上缴财政8.84亿元。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0,173.49万元,比上年增加14,683.40万元,增 长12.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73.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138,644.98万元,比上年增加13,212.17万元,增长10.53%,其中:基本支出4,536.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3.27%;项目支出134,108.0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6.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875.34万元,比上年减少77,993.77万元,下降35.80%。主要原因:根据市区财政和市城市管理委加快清理“城中村边角地”专项资金的相关要求,完成“城中村边角地”65个银行账户清理,年底上缴财政8.84亿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64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 1,082.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06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27%;卫生健康支出 302.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2%;节能环保支出 16,046.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57%;城乡社区支出 6,669.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1%;农林水支出 483.4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8.65万元,下降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6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培训支出,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当年未安排在职干部外出培训学习。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082.2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10万元,下降14.74%。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082.2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7.10万元,下降14.74%。主要用于多个信息化平台运维服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14,061.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 少13,803.37万元,下降10.8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20.9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9.83万元,增长4.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13,640.1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823.2万元,下降10.8%。主要用于环境整治建设项目、供暖补贴及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及青年路永久路灯建设等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02.6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40万元,增长8.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302.6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3.4万元,增长8.38%。主要用于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6,046.2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7,755.04万元,下降52.53%。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2年度决算3,020.8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20.68万元,下降14.7%。主要用于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费用补贴支出。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3,025.4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7,234.36万元,下降56.95%。主要用于高安屯焚烧中心、焚烧厂垃圾处理补贴、垃圾处理运行经费及小关地埋站建设支出,垃圾运行经费还原至各街乡支付。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6,669.3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84.34万元,增长19.42%。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3,973.8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832.46万元,增长26.49%。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机关物业、法律咨询等保障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575.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0.85万元,增长7.64%。主要用于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监管维护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2年度决算932.3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48.9万元,增长92.84%。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市级奖励补贴资金、环境专项检查及尘土残存量检测经费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187.7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37.87万元,下降16.68%。主要用于大件垃圾处置、电力行业和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安全巡查和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第三方监管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83.4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3.4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483.4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483.4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北京市朝阳区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技术保障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536.9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 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8.88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52万元减少8.6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 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45万元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公务接待 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 8.8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6.07万元减少7.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 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2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8.8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 16.07万元减少7.1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00.8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与上年经费基本持平,减少原因: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当年未安排干部及业务培训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7.56万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7.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2.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8.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 出总额的42.3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7台,111.65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753.6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与运维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民生类供暖、燃气、垃圾处理补贴等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处理相关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政府在处理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监管维护等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政府在维护广告、能源等方面的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机构设置及职责工作任务情况
区城市管理委内设机构16个,即党建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城乡环境建设规划科、城市管理督查考评科、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科、法制办(信访办)、城市景观管理科、户外广告管理科、市政综合管理科、环境卫生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公共事业管理科(燃气管理办公室、区住宅锅炉供暖管理办公室)、能源管理科、控违拆违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和人事管理科;及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基础设施协调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渣土管理站、北京市朝阳区控违拆违协调中心和北京市朝阳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管理事务中心4个事业单位。
区城市管理委(区环境办)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拆违控违等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城市(城乡)管理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本区执行情况。
二是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拆违控违等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相关工作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
三是负责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及环境秩序整治责任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指挥调度、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组织实施等工作,以及联动处置和解决辖区城市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四是负责拟定本区禁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本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编制本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是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检查。承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管理。
七是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等行业的管理。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保障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协调区属道路路灯建设。
八是负责协调解决本区“城中村”(边角地)遗留项目的拆迁、收尾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本区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整治工作。组织本区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杆线整治工作。负责区内市政管线、综合管廊及其检查井、井盖设施的协调管理。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九是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煤炭、电力、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户外广告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是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年度预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一是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中的行政许可职责,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二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绩效目标设立依据主要是根据我委“三定”方案职责及市、区城市运行、环境美化、景观靓丽和垃圾处理等相关的工作要求,以及“行业”管理的相关职责,而设立的相关预算项目;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基本与我委“三定”职责和“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相一致;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基本与项目所赋予的工作任务相一致,但个别项目还存在量化指标值不准确,还不能完全反映项目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年预算数168,81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3,677.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165,140.6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10,304万元),其他支出预算数0万元。资金总体支出138,64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91万元,项目支出134,108.0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12%。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冬奥保障期间,围绕“一核、二轴、三线、多周边”落实景观布置,在奥林匹克塔、大望京、CBD等区域播放主题灯光秀,奥林匹克、大望京、CBD等主题灯光秀持续播放,71处广告点位设置冬奥元素画面;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119处,提升城市品质,打造视觉清朗的城市景观;围绕“一区六线”清洗粉饰建筑立面21.9万平方米,京藏高速5.1公里通信架空线全部入地;完成两轮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重点区域环境、交通、文旅、市场等四大秩序明显改善;开展水、电、气、热、无障碍运行“赛前全要素消隐、赛时全覆盖巡查”,确保设施运行和能源供应安全稳定;清运垃圾4578吨,粪便2576吨,闭环内外废弃物疫情传播链0感染;分级分类组建“9+110”应急队伍、应急备勤逾5000人,重点赛时保障时段集中办公、调度一线,赛时期间检查整改问题21.98万起,城市运行零事故。党的二十大保障期间,延续国庆景观布置,装饰中国结、灯笼灯饰等;落实城市运行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累计消除各类隐患1400余处;持续加强环卫作业,区域面貌干净整洁;京信大厦、蓝色港湾等6处电子显示屏开展公益宣传15批次;全面强化秩序管控,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检查、环卫专项巡查、城管执法巡查;应急处突措施完备,67支应急保障队伍备勤,4000余应急队员全员上岗,各项工作万无一失。保障期间,每日出动环卫人员6000余人次、执法人员700人次,累计检查“门前三包”单位6000余家次、查处无照经营500余起。4月23日至12月24日,累计清运重点管控生活垃圾近2万吨;按照市级统一安排,5月4日至12月14日高安屯焚烧中心、高安屯焚烧厂共承接处置本区及外区重点管控生活垃圾近9200吨。
筑牢燃气安全防线,成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治理城镇燃气管线占压隐患1513处,累计安装天然气用户安全配件近21万户、液化气用户安全配件6万余户,完成非居民用户石油气替代2820户,全区范围内非居民液化气用户实现清零,燃气管线占压隐患和天然气居民用户安全配件安装完成量均居全市第一。做好电力服务保障,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报装1199户。
积极推动青年西路等30条路永久路灯建设,已全面开工并完成东风家园东侧路等6条市级民生任务,正在实施其余24条路的土建和占掘路等施工。根据需要对暂不具备安排永久路灯条件的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临时解决部分道路的路灯热点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0条道路、585盏永久路灯及34条道路、901盏太阳能临时路灯工作。
利用“日报”“月刊”“通报”“每会一题”等方法途径,通过四抓举措,努力提高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新版非居民厨余合同签订率98%、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不断扩大垃圾分类“示范”覆盖范围,创建42个示范片区、223个示范小区(村)、38座商务楼宇、729家示范单位;建立垃圾分类“薄弱对象清单”,通过桶站值守、精准入户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指导。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设置可回收物交投点1673个、装修垃圾投放点1089个、分类驿站234座、可回收物中转站5座,按规划建设的高安屯分拣中心正常运行,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约846吨;完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闭环管理,将回收渠道向居民端延伸;完成区级生活垃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多元终端远程可视化监管;整治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点170余处次,有效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拟定《朝阳区“城市管理大脑”专题工作组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以“统筹集约、权责清晰、建管协同、高效务实”的管理机制,落实建设管理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环卫精准化监管、垃圾分类监管、市政监管、渣土车治理等应用场景建设,做好推广扩容等前期工作。积极建立与“城市安全大脑”专题工作组沟通对接机制,初步明确“管理”“应急”模块互联共享的总体方向,同时,梳理业务需求,盘清数据底账,夯实数据质量,高效统筹城市管理领域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
研发“门前三包”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系统移动端和PC端开发建设和责任单位信息采集,累计采集“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信息2.3万余家,实行二维码“一码联动”,并与“朝阳群众管城市”实现融合。同时,健全组织机构、更新内容标准、完善专项考核、建立督导员制度,上报示范街区10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完成125条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共计拆除违建1671平方米,整修、粉饰外立面124平方米,清理堆物堆料26.87吨,整修地面543平方米,梳理通信架空线2105米,规范公共服务设施62件,施划停车位54个等。
京沈客专沿线及北京朝阳站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完工,平整场地29.3万平方米、绿化美化20.9万平方米、整修道路5600余平方米。重点站区及铁路沿线累计保洁60余万平方米;督促清理堆物堆料271处、暴露垃圾2000余吨,门前三包问题整改1328个;检查施工现场270项次,责令整改132项次。治理六类公服设施280处,完成全区盲道占压整治,有效净化城市道路空间。强化渣土车运输规范管理督导检查,开展联合检查60次,查处各类违规车辆近5.9万辆,累计整治市级环境脏乱点1400处,检查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2.8万余个。
推进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创建底图图斑约7.6万个,建设面积2812万平方米,其中已办结图斑约5万处,建设面积1662万平方米,办结率为59.1%。持续拆旧控新,全年拆除违法建设达到“场清地净”建筑面积141.63万平方米;腾退土地128.97公顷。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车行道组合工艺作业率95%,在125条具备条件的三级道路开展机械清洗作业,一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12.6g/㎡、二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16.3g/㎡、三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均值23.9g/㎡。整改163处无障碍设施公厕问题,公厕等级达标率100%;区管1770余座公共卫生间资源向公众开放。
(2)产出质量高标准完成冬奥会期间城市运行和环境建设管理及景观布置工作,。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强化自主分类意识,联合城管执法力量,开展居民小区执法巡查,确保全区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分拣中心建设,规范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暂存点管理。推进焚烧三期、厨余垃圾处理厂等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末端处理能力。推进30条无灯道路施工进程,继续解决居民出行“有路无灯”工作。加大电力、燃气安全消隐和排查工作。推动亮马河、广渠路地区架空线入地。建立地下管线和井盖台账,填埋无主井盖,排查病害井盖,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采暖季供暖保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产出质量全年整体完成较好。
(3)产出进度。基本按照年初计划完成全年工作,不断提升商圈业态和品质,三里屯路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启动。佳程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和化工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有序推进,朝阳区档案馆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全面启动,各项巡查、检查、督查工作按年初计划进行,通过信息平台运维提高对末端处理数据和加快处置各种应急事项,基本完成年初预订指标计划,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全年综合支出率82.12%。
(4)产出成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共计支出138,644.98万元,基本完成全年支出目标。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2022年,突出“三化”主攻方向,聚焦“四区”建设和“双五”工程,踔厉奋发、承压前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冬奥保障、疫情防控、常态管理三线发力、三线见效,城市治理能力在大战大考中得到进一步淬炼和提升,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不断加快项目完成进度,及时将资金支付给企业,确保朝阳区经济稳定有序推进。
(2)社会效益。供暖补贴、送气下乡、垃圾处理等补贴的及时发放,确保了我区群众温暖过冬、城市水电气暖的正常运行;深化加强政企协作,综合提升商圈业态和品质,三里屯路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启动,佳程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和化工路沿线环境整治工程有序推进,阜园绿地全园开放,立水桥地铁站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完工,站口周边环境、特别是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极大改观,横街子村环境整治工程基本完工,朝阳区档案馆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全面启动,切实改善朝阳人居环境。
(3)环境效益。通过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常态管理维护,深化环境卫生、环境秩序等日常管理,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开展长安街延长线夜景照明提升工程,推进亮马河国际风情水岸二期通航两侧建筑物夜景照明建设立项工作,指导高碑店乡实施“京杭大运河,御水映千年”高碑店区域历史文化滨河风情水岸景观照明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景观环境和夜间商业氛围。
(4)可持续性影响。统筹推进环境专项整治、区属老旧小区管线改造、老楼加装电梯管线拆改移,做好井盖、地下管线等隐患排查和问题处置;继续依托“朝阳群众管城市”公众号推进街巷环境共治共享,完善小巷管家工作激励机制,1668名街巷长、1.6万余小巷管家通过积极参与街巷环境管理工作,今年累计解决曝光问题10万余个,共治作用持续发挥。通过不断努力,朝阳环境不断美化,营商环境优化,朝阳群众归属感、幸福感提升。
(5)服务对象满意度。在供暖时间延长16天的情况下,全区投诉量5900个、同比下降41.89%,88家供热单位实现了“零投诉”,供热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区累计建设充电接口近16万个,车充比2.36:1,基本满足辖区居民充电需求;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022年根据各级和审计监察要求,我委修订了2017年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和制度进行了完善,确保财务制度合理、合规,有章可依;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和审核,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2)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
年初按照当年预算批复项目,及时搞好培训,明确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人员(稽核岗)加强支付前、支付中、支付后资金使用的审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原始单据的完整性。
(3)会计基础信息完善性
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满足本单位的会计科目,并设置相应会计科目的辅助核算项,确保会计基础信息完整,满足审计和查账的需要。
2、资产管理
1.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制定《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级职责、收支程序、报销流程、现金及支票的管理规定,每季进行银行对账,每月进行账务核实(销),确保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依据《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加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的固定资产盘点,依据区审计建议,补记并完善无形资产入账管理制度。平时加强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入账、处置、划拨、标签张贴工作,确保动态库与财务账账实相符。
3、绩效管理
(1)严格执行区城市管理委“三重一大”制度,对项目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要求主责科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制定有效的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职责,确保项目立项规范、实施有效。
(2)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项目预算和结算评审,对于应实施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实施招投标和内部比选。
(3)加强合同管理,实行合同联审联签机制,规范合同签署,防范合同执行风险。
(4)定期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巡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等问题进行协调,强化过程监管。
(5)成立联合验收小组,完善项目验收程序;制定项目后续管控措施,确保项目成果的可持续性。
4、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0.88%,为年末结转实有供暖补贴账户资金1,230.36万元,为2021-2022年未发放完毕的供暖补贴资金。
5、部门预决算差异率
部门预决算差异率-17.88%。主要原因是环境专项资金60,000万元和垃圾运行经费17,464.14万元为全区性使用资金,约4.2亿元划拨街乡支付,不再我委部门决算中,故产生差异。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整体综合综合自评价得分95分。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量化指标科学性不足
填写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时,个别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明确,具体量化和衡量性偏弱,存在项目年度指标值和实际指标值执行冲突;部门整体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导致评价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质量指标缺乏衡量。
二是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个别项目绩效资料收集不够及时,项目绩效成果的转化利用还不够显著,部门整体存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资料不够充分。。
(六)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表的填报
编制预算时,加强对编报人员的培训,不断完善绩效目标填报的内容,提高填报预算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申报的质量,合理计划项目实施内容与进度,努力规避人为因素造成不必要的调整。
(二)逐步建立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选取绩效管理工作较好的项目作为案例,通过研讨、调研等方式,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为今后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制定工作提供指导。
(三)强化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资料归集
督促项目部门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尤其对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专家评审结果、监督检查记录及项目成果等资料的留存,增强项目绩效管理意识。
(四)努力做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按照区财政局有关工作要求,以年度绩效跟踪工作为基础,积极开展部门绩效自评价工作,努力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充分利用以前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以讲座、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培训及指导,并明确要求、重点、难点,为绩效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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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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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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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21-2022采暖季供热燃料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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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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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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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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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车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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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732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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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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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金总额
|
12658.78
|
12658.78
|
12658.78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658.78
|
12658.78
|
12659.78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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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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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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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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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准确发放2021-2022采暖季供热燃料补贴资金,切实做好居民冬季采暖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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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及时、准确、安全发放该采暖季供热补贴资金,有效保障全区居民稳定用热,采暖季供暖投诉降幅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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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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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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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值
|
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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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燃气锅炉房补贴面积
|
73404027.35
|
73609755.27
|
2.5
|
2.5
|
无
|
||||
|
|
|
燃油锅炉房补贴面积
|
87122.64
|
87122.64
|
2.5
|
2.5
|
无
|
||||
|
|
|
燃电锅炉房补贴面积
|
100414.65
|
100414.65
|
2.5
|
2.5
|
无
|
||||
|
|
|
燃液化天然气锅炉房补贴面积
|
1275
|
0
|
2.5
|
2.5
|
该锅炉房供暖单位未完成备案及评审手续,不具备拨付条件。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准确有效
|
定性
|
已完成
|
10
|
10
|
无
|
||||
|
|
时效指标
|
2022年3月底前完成第一笔补贴拨付
|
定性
|
已完成
|
5
|
5
|
无
|
||||
|
|
|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补贴拨付
|
定性
|
已完成
|
5
|
5
|
无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燃气锅炉房补贴标准
|
8.48
|
8.48
|
5
|
5
|
无
|
||||
|
|
|
燃油锅炉房补贴标准
|
36.37
|
36.37
|
5
|
5
|
无
|
||||
|
|
|
燃电锅炉房补贴标准
|
24.74
|
24.74
|
5
|
5
|
无
|
||||
|
|
|
燃液化天然气锅炉房补贴标准
|
21.02
|
21.02
|
5
|
5
|
无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2021-2022采暖季我区居民供暖保障任务圆满完成
|
定性
|
已完成
|
30
|
30
|
无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供暖投诉量有所下降
|
定性
|
已完成
|
10
|
10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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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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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车子煜 联系电话:67329212 填写日期: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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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支付基本情况
1、2022年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概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公用〔2022〕2129 号)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复验考核办法的函》(京管函〔2022〕111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区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运行服务工作,开展宣传发动,强化示范引领,提升垃圾分类居民自主投放准确率,加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完善全品类体系管理。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总体目标为,在2024年底前完成本区43个示范片区创建验收及复查工作。持续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巩固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年度目标为,截至2022年底,43个街乡完成示范片区创建,30个街乡完成两次复查,42个街乡完成一次复查。
2、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函》(京管函〔2022〕149号)中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市级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明细表,共拨付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市级以奖代补资金转移支付预算3144万元。2022年初预算数314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3144万元,无调整,全年执行数2609.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3%。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区2022年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使用情况: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奖励费用、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系统建设项目费用、垃圾分类一周年宣传活动、垃圾分类物资购置紧急向安贞街道配发垃圾桶、高安屯焚烧厂其他垃圾处理补贴经费、垃圾分类计量称重系统建设、环卫中心及街乡垃圾处置经费等项目的支出。
结合区财政对该笔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安排,结合我委“三重一大”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每次项目的资金的使用均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做好项目资金测算,制定有效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职责,确保项目立项规范、实施有效;监督并督促街乡严格按照我委和区财政资金使用流程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项目立项、招标、合同签订、款项支付;配合区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我区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科学性、拨付合规性、使用规范性、执行准确性均符合《北京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京财绩效〔2020〕2146 号)文件要求,但存在资金统筹规划不到位,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3个街道示范小区(村)奖励费用支付比例未达95%。全年预算执行率为83%。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初绩效目标为,需在2024年底前完成我区43个示范片区创建验收及复查工作。通过持续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巩固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完成43个街乡创建验收,两次复查完30个街乡,一次复查42个街乡创建工作。我委对此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区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项目事前评估工作,包括事前绩效评估、中期运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截至2022年底,43个街乡通过创建验收,42个街乡完成一次复验,30个街乡完成两次复验。我区2021年第一至六批示范小区(村),共152个(第一批28个,第二批27个,第三批25个,第四批25个,第五批20个,第六批27个),2022年第一批示范小区(村)共31个,共计183个,此部分示范小(村)垃圾分类奖励资金共计1830万已全部拨付至各街乡。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系统建设项目、紧急向安贞街道配发垃圾桶等项目款项均已拨付至各服务单位。此项指标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一是开展区级示范片区创建指导考核,符合相关标准。开展示范片区区级创建考核,提交创建考核资料,指导督促示范片区对创建中的问题及时整改,43个通过创建验收的街乡均符合《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验收考评办法》(垃分办发〔2018〕2 号)文件标准。二是完善全品类垃圾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整合“289+245+5+1+4”监管数据,实现多元终端远程可视化监管;6100余家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单位实现登记全覆盖,合同签订率98%,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约846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约36%;完成有害垃圾全链条建设,共回收有害垃圾6167公斤;整治装修垃圾乱堆乱放点170余处次,有效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三是开展宣传发动,加大示范引领。在早晚投放高峰时段开展桶前值守,推送宣传短片5集、媒体刊载信息170余篇、开展“基层赋能”、“五进”等宣讲活动3次;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已创建完成42个示范片区、223个示范小区(村)、38座商务楼宇、729家示范单位,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存在问题为我区垃圾源头减量不明显,可回收物体系发挥作用不够充分,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较为突出,12345市民投诉、社会舆情问题时有发生。此项指标完成值80%。
(3)时效指标:按计划组织推进,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本年度按照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工作计划推进工作开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2022年底前,43个街乡通过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验收,42个街乡完成一次复验,30个街乡完成两次复验。2022年6月底前,完成了2022年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考评服务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10月底前,全区43个街乡均完成2022-2023年第三方服务单位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12月底前,完成了紧急向安贞街道配发垃圾桶项目单位选聘、合同签订、供货及所有款项支付。此项指标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年度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工作资金成本控制在项目资金3144万以内。此项指标完成值100%。
(5)社会效益指标: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改善居住环境。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已创建完成43个示范片区、223个示范小区(村)、38座商务楼宇、729家示范单位,促进居民习惯养成,自主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完成市级绩效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垃圾临时上车点、集中暂存点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建立垃圾清运不及时12345预警机制,针对清运不及时重点点位召开专题会,集中精力解决群众关切,改善人居环境。存在问题为,居民垃圾分类热情难以长效保持,居民自主投放准确率有待提升,居民垃圾分类习惯未完全养成;针对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投诉、社会舆情时有发生。此项指标完成值80%。
(6)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推进全区居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截至2022年底,我区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全区共设置1673个可回收物交投点、234座分类驿站,5座可回收物中转站、1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约846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约36%。存在问题为目前我区垃圾源头减量不明显,可回收物体系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此项指标完成值90%。
(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但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关注度不够,居民满意度调查覆盖范围不够广,资料收集不完善。居民满意率90%。
(三)绩效自评结论
2022年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转移支付资金,是弥补我区垃圾分类运行经费预算不足及奖励当年垃圾分类完成任务好的社区奖励资金。从整体资金管理情况看,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还存在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个别街乡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奖励经费未及时拨付至社区;还存在居民投放不准确、分类不纯净、无人值守等问题,主要是街乡、社区发动群众力量和桶站值守力量不足,还不能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但从整体资金支出情况看,资金使用效益基本达到年初预计目标。从垃圾分类日常运行管理、垃圾分类宣传发动、美化人居环境任务中,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减量和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自评价得分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