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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总工会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考简章

日期:2010-06-29 来源:朝阳区总工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了进一步推进朝阳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加强街道、地区(乡)、局、功能区工会工作人员力量,朝阳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6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考条件
 
1、热爱工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2、北京市城镇户口,35周岁以下,大专(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本科以上)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3、法律或社会工作专业、有社区工作者或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优先,应届大学生中学生干部优先。
 
二、招考岗位
 
招聘负责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集体合同、困难职工帮扶等工会业务工作的街道、地区(乡)、功能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60名。(具体岗位名额分配详见报名网站)
 
三、招考程序
 
招考过程分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核、分配、岗前培训、试用八个阶段进行。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7月3日起至7月11日止。请考生通过朝阳考试培训中心(http://www.cpta.gov.cn)网站报名。7月12日9:30—16:00在朝阳区人才四层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五、考试内容
 
笔试: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面试:语言表达、分析问题、应变能力等方面测试。
 
六、工作待遇
 
参照社区工作者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工作年限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等,平均月收入不低于1400元。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
 
七、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笔试、面试均为免费。面试合格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142元)。
 
八、注意事项
 
1、所有招考信息、笔试面试成绩、考试合格名单、报名考试通知均通过朝阳区考试培训中心(http://www.cpta.gov.cn)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只接受网上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2、各项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总工会统一分配工作。
 
朝阳区总工会
2010年7月
朝阳区总工会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2010年度招考岗位名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