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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29 12:00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2020年,朝阳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朝阳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2020年,我区成功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制定朝阳区《关于支持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全力减轻疫情对企业影响,保障中小微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我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做到两个率先,一是在全市率先制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问答》,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二是在全市率先编制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关法律事项指导手册,梳理法律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提示法律风险,为疫苗接种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朝阳律师”法律服务作用,组建三大律师服务团,实行全天候在线值班制度,开展公益法律咨询与指导,开通“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疫情助手”服务,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实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审批规则,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审批程序。梳理完成11类共29798项政务服务事项及5188项延伸到街乡、社区、村办理的服务事项,其中前7类1899项依申请事项中,1575个事项实现一门进驻、一窗受理,达82.9%,252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641个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推出154个告知承诺事项,实现企业认证材料压缩至2项、开具医保报销凭证“一次不用跑”,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3.优化政务服务。推出新设企业“证照联办”模式,企业变更或注销登记办理时长压缩至4小时。深化“错峰延时”,实现“中午不间断、周末不打烊、早晚弹性办”。开展政策解读,制作培训视频30部,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汇编900余册。推进国际人才服务建设,建成望京、三里屯等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点,11个部门的120个人才服务事项可通过一个平台办理。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7.25亿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12.3亿元。

4.加强市场监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e窗通”企业开办平台,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试行登记告知承诺制,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即时办理、即时取照”“随到随审、科学审批”原则,开展涉及疫情防控事项的登记注册审批和产品注册检测,提升登记审批效率。完善市场监管体制,采用“双随机”方式抽查各类主体2万余户,市场监管领域开展食品流通、药品、集贸市场等监督检查共56502家次。创新监管方式,在全市率先出台《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5.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完善“四减三增两满意”减负增效体系,制定《北京市朝阳区社区工作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区工作管理事项。深化区、街乡和社区(村)三级社会动员平台,推动其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枢纽型社会组织融合发展,为基层治理、志愿互助和特殊群体关爱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资源对接等支持性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全年累计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9030人次,热线解答咨询12262人次,司法鉴定接待32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58件。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依法决策程序。全年审核拟以区政府、政府办和经区政府审议以区属部门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审核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战略合作协议等42件,提出审核意见200余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各部门、各街乡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论证1.5万件次,为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支撑。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涉及以区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2件,认定保留25件,废止12件,拟修改15件;涉及以各街乡、委办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92件,认定保留64件,废止28件。

2.扩大公众参与,推进民主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党政群共商共治机制,新建成20个全要素小区和258个全景楼院。健全社区(村)、街乡、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着力破解私搭乱建、交通停车等八大社区治理难题,打造43个市级社区协商示范点,推动119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持续推进居民议事厅从社区向网格、网络延伸,建成网上议事厅358个。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动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市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组建、调整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等领域的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制定《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实施方案》,调整组建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城管执法、卫生健康等5个领域的431项执法职权下放至街乡,集中行使综合执法职权,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

2.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区政府制发《关于街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关于明确有关行政执法范围和执法事项的决定》和《朝阳区行政执法事项管辖规定》等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执法边界。编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手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及街乡执法岗位职责、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等示范文本,为推动我区街乡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3.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三项制度”培训,注重打好“组合拳”,形成培训部门、参训人员、培训内容的全覆盖。在“北京朝阳”网站增设“行政执法信息”模块,实现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全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在全市率先开展街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合格率为90.9%。加强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453人次,通过434人次,考试通过率为95.81%,同比上升26.82%。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依法办理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0件(单办或主办16件、会办24件),其中代表建议30件、委员提案10件;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1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80件,其中代表建议174件(会上156件,闭会期间1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06件(会上287件,闭会期间19件)。

2.加强审计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完成审计项目63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3,308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92条,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28.7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亿元。针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疏整促”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中心,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707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217件。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21个,进行解读21个,解读率达100%。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依法高效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出台《朝阳区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工作细则》,规范电子文书送达,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区政府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523件(含上年结转90件),其中新收433件,受理后审结386件,直接纠错率7.7%,调解率30.3%,达到历史最高。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83件,同比下降25.3%;共审结394件,一审败诉率3.6%,远低于全市平均数。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33件,审结31件,被纠错4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王志勉副区长、杨建海副区长先后出庭应诉,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2次。

2.加强多元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社会协同工作机制,形成“一轴两翼三师”矛盾化解工作格局。深化访调、诉调对接工作,全年共调解民事纠纷14440件,调解成功13441件,调解成功率93.08%;通过诉前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4407件。全面推广法官工作站制度,做强区级诉前调解中心,通过调度全区人民调解资源,与街乡、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动,构建起“区级中心调度、三级平台联动”的工作体系。

3.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配发宪法学习手册。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利用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普法橱窗、普法阵地张贴民法典挂图,循环播放主题电子挂图,配发《民法典》学习用书、宣传册共计21万册。邀请政法大学教授采取“云直播”方式讲解民法典,浏览量达17.9万人次。开通“朝阳普法”抖音号、头条号、企鹅号,形成新媒体融合普法网络。以“法律十进”为载体,通过直播方式线上线下联动,突出“四个维度”,开展普法话剧、书法展、宪法讲座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促法治理念、法治文化深入人心,城市文化文明发展的法治内涵持续提升。全力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下一步起草“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基础。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等,制定出台《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和《北京市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第二、三批)等文件。组织全区各部门、各街乡法制工作主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和处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将依法行政理论及实务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的基础课程,全年共举办主体班次13个,培训干部607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还不够完善,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引进和法律服务业资源统筹还需加强,政务服务效能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基层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向街乡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后,街、乡综合执法队员和法制人员的执法能力及法律素质不足,执法规范化水平需进一步增强。

(三)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我区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及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三、2020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朝阳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召开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部署2020年工作。

(一)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研究重点工作,注重统筹谋划

全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中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连续四年专题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面分析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提工作措施。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等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法治建设工作20余次。

(三)严格规范程序,推进政府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朝阳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工作规定》。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制度,为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机制规范有效实施。

(四)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督察考核

区政府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深化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共享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向法院提交材料、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情况纳入我区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按照市政府对各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要求,结合街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对2020年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各街乡依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调整完善,并将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评的推动引领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层执法基础,深化政务服务机制,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法治保障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健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机制。继续调整完善涉疫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有效预防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努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秩序。

(二)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按照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编制好《“十四五”时期朝阳区依法治区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朝阳区“八五”普法规划和《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2020)》。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能力。

(三)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街乡综合执法改革各项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联络沟通机制、案卷评查机制。持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等开展培训指导,创新培训方式,增强执法监督实效,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信访等工作,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推动行政复议改革。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履行应诉义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行政调解职责清单。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我区司法行政资源优势,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公益心强、有社会责任感的专业化、正规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级“四减”要求,细化公开行政审批标准。加快推进延时服务和街角化工程,推动“朝我说”“在线导办”服务向全区覆盖,建立健全12345“接诉即办”“好差评”机制。加快推动“一网通办”进程,加快智慧政务线上赋能建设,推动区块链和AI技术场景应用,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区级80%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整合仲裁、律师、调解、公证等优势资源,引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推动高质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机制建设。做好涉外律师资源的调查摸底和统筹使用,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及涉外律师事务所信息库。制定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办法,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两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