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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2 15:56 来源:朝阳区政府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朝阳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高标准制定实施《朝阳区“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和《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朝阳区“八五”普法规划,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朝阳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区司法局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一是压实“四方责任”。对新冠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特别是社会单位和个人责任义务进行分析梳理。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印发“新冠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社会单位篇和个人篇”。二是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围绕疫苗接种相关部门法定职责,梳理法律法规,分析法律风险,提示重点工作,印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关法律事项指导手册。三是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规范指导。梳理法规文件中确定的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主体、职责依据和措施手段,制发疫情防控行政执法手册,为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动我区“放管服”改革不断走深走实,在“放”上实现“能放尽放、极简审批”,在“管”上实现“精准有效、减少干扰”,在“服”上实现“标准规范、智慧便利”。深入推进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工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地,印发《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工作方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依法依规需要集体决策等事项外,赋予派驻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充分的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受理率为80.1%,授权审批率为82.6%,区级涉企事项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为90.5%。

3.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设立全市首个“企业合法合规信息查询”窗口,搭建线上审批平台,实现8个区级部门电子印章应用。编制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462个,累计推出393个“办好一件事”引导式主题事项, 全部支持线上办理,针对19个高频主题事项推出网上预约,67个主题事项推出一表受理,并与新设企业实现“证照联办”,全年“朝好办”业务量达1万多件。推出203项告知承诺事项,压缩办事时限80%,全年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4万余件。推出营业执照变更注销“最长四小时提速服务”,共办理3万余件。

4.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探索建立朝阳区预付式消费资金监管工作机制,2021年1月“朝阳预存宝”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运行,形成了具有朝阳特色的资金监管模式,共有780余家企业入驻“朝阳预存宝”平台,涵盖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体育运动、洗车、餐饮、儿童游乐、洗染、零售等行业领域,预付式消费得到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监管领域实施“双随机”抽查109次,抽查主体12070户。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重点检测消费者投诉和反映问题集中、风险隐患较大、以及本区重点监管的食品品种和检测项目,共检测5500批次;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督抽检2940批次,合格率99.39%。有效回应了民生期盼,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制定《北京市朝阳区社区工作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社区工作管理事项。深化区、街乡和社区(村)三级社会动员平台,推动其与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枢纽型社会组织融合发展。二是通过深化街乡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街乡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物业管理、违法建设、无证经营等问题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双井街道“13社区”推进城市管理“井井有条”、安贞街道调整扩容安贞路,奥运村街道开展“门前六包”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等一批经验得到社会认可,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全年累计接待各类咨询134517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9123人次、12348热线2539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19件。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依法决策程序。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对58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合作协议以及1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40余条,为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法律支撑。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乡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法律事务14700余件,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疑难涉法事务处理,为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保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备案工作。制定《朝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结合《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对全区现行有效的10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存在与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情况。

3.扩大公众参与,推进民主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化党政群共商共治机制,完成16个市级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和47个城乡社区楼门治理示范点建设任务。健全社区(村)、街乡、区三级协商联动机制,着力破解私搭乱建、交通停车等社区治理难题,推动1399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持续推进居民议事厅从社区向网格、网络延伸,建成网上议事厅1388个。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培训指导,推进街乡综合执法规范化。针对街乡执法能力基础较薄弱的现状,结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等新法新规及下放职权业务内容,通过“每月一讲”形式,开展小班教学,从理论到实务全方位培训18批,参训3000余人次。印发《落实街乡赋权工作实务指导手册(二)》900余册,强化工作指导,为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奠定了基础。

2.强化制度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实施处罚职权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共梳理24个部门的6251项处罚职权,做到职责明确,权责清晰。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共组织697人次执法资格证考试,考试通过率98%。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对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进行检查,从实体到程序给予规范。

3.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法治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完善政府绩效行政执法考核指标,做到以考核促规范。深入研究违建拆除、规自领域办证难等重点领域的难点问题,强化法治保障。围绕“占用充电车位被锁车收费”、潘家园地区违建市场拆除等执法难点问题研提法律意见,为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撑。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办理区人大议案1件;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99件(市级建议35件,区级会上建议153件、会下建议11件),办复率100%。

2.审计监督有效落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全年完成审计项目89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22,054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468条,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26.01亿元,促进增收节支3.7亿元。聚焦“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审计,推动中央、市、区重大决策落地见效。

3.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方便公众查找政府信息。以需求为中心,组织开展“政策公开讲”系列惠企政策宣讲工作,对涉企政策进行精准化分众化推送,不断提升企业对政府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全年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7209条,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994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更加规范。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性提出构建“1+1+43”的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工作格局,为落实集中复议审理权奠定了基础。推动落实人员编制,行政复议工作场所。严格履行复议职责,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14件,同比增加64.9%,共审结641件,纠错率11.6%,调解率38.9%,同比提高12.5%。印发行政履责类复议诉讼案件工作指南,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06件,同比下降15.9%,败诉率同比下降1.2%。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长、副区长参加出庭应诉共计2次,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共277次。

2.多元调解工作更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加强调处工作,调解各类纠纷12141件,调解成功率99.6%。做强区级诉前调解中心,与街乡、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动,构建起“区级中心调度、三级平台联动”的工作体系。根据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全区共有1300余名人民调解员提交了等级评定材料。

3.法治信访效果更加凸显。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持续开展信访诉求分类“四库”建设,强化信访诉求分类管理,做好源头信访诉求分类施治工作,建、管、治并重,推动矛盾问题精准化解,朝阳“精准信访”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年信访件次同比下降19.7%,人次下降14.8%。

(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开局。印发《朝阳区“八五”普法规划》。多举措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民法典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线上线下联动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开展各类主题普法讲堂1200余场。开展“我当法律服务员”“民法典宣讲”等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走近民法典”主题活动累计受众180余万人次。依托“朝阳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每月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累计参与达12万余人次。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出系列普法动漫,进一步强化“朝阳普法”标识和朝阳普法专用符号,丰富朝阳普法的文化内涵;全市首家开启“电商+普法”模式,“朝阳普法”正式入驻支付宝生活号、美团及三里屯太古里网红打卡地。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北京市朝阳区普法责任制清单》(第四批)等文件。全年举办处级干部进修班2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研讨式教学、《运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创新能力》案例式教学等相关课程。在青年干部政治理论读书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新十六字”方针解读》课程。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作为初任公务员培训必训内容,提升公务员依法履职能力。举办全区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参训者达600余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之年,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起步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层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近两年,我们通过实施并不断深化街乡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治理难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由于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还存在不均衡性,能力水平与新的形势要求还存在差距,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新《行政处罚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准确运用执法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等方面有待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以“法律十进”为载体,朝阳区虽然已经实现了普法对象全覆盖,但在按需精准普法上仍需下功夫。由于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不同需求的群众普法形式相对单一,农村地区、青少年和流动人口仍是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以普及法律知识为主,如何通过普法教育,将法律条文内化为行为规范、培树法治信仰,让公民自觉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结合起来还需深入探索。

(三)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当前,我区发展进入建设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和谐宜居国际化城区的重要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和变化。基层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呈现类型多样化,复杂化等特征。近年来,我区持续探索深化的诉源治理机制在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构建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机制,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三、2021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朝阳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职,以上率下,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谋划制定《2021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2021年工作。

1.注重理论武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推动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常态化,实现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各级公务员主体培训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列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书并加强督办。在区长办公会、区政府常务会等相关会议上安排法治建设相关议题8次,对“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区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法治领域重点工作进行高位统筹和统一调度。

2.注重机制建设,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修订并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朝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述法”要求。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情况。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区政府区长、副区长积极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3.注重服务为民,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推动健全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北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推动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财政、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制。实施全面提升“七有”“五性”民生保障水平行动计划,建立接诉即办考核激励机制,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解决率、满意率较年初大幅提升。

4.注重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2021年,在全市率先出台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关法律事项指导手册,为规范有序接种疫苗提供了法律指引。持续深化区级“两个18条措施”,全力解决企业困难。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法治建设评估考核机制,建立“以评促改、以改促建”的区级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持续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基层执法基础,优化政务服务,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坚持高位统筹,强化区政府和全区二级班子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培训,推动入脑入心和实践转化。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落实《朝阳区“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和《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动。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二)持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深化“每月一讲”培训机制,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通过专题授课、案例解析、座谈交流等方式,为街乡开展综合执法和法治工作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加大日常执法监督指导力度,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研究解决综合执法工作中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级“四减”要求,细化公开行政审批标准。加快推进延时服务和街角化工程,推动“朝我说”“在线导办”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12345“接诉即办”“好差评”机制。加快推动“一网通办”进程,加快智慧政务线上赋能建设。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健全完善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做好涉外律师资源调查摸底和统筹使用,不断充实服务“两区”建设法律人才库,为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加强区、街乡、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通过网络等便捷方式申请法律服务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引入专业人才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全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努力使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持续深化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织密织全调解组织网络。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和有序衔接。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套流程办案”“一个标准裁判”。通过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构建全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和规范畅通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好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六)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实施意见,办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班和处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理论、实务培训在公务员各级各类培训中全覆盖。

(七)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考核机制。继续编制发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白皮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并对政府绩效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指标进行优化,巩固深化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效能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