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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决算

日期:2020-09-04 17:53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关于朝阳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8月20日在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朝阳区财政局局长 欧晓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区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4110万元,同比增长0.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稳居北京市十六区首位。

在经济转型升级、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时期,我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服务保障首都核心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经济的总体平稳发展,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从收入结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五大主体税种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85.7%。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5193600万元。当年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4110万元,减去对市的体制上解1621615万元,加上市体制补助416397万元,市定额及结算补助232213万元,市追加资金8532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08万元,扣除上缴北京市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53945万元。

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71692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总财力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5193600万元,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1450000万元,动用上年结余32562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科目决算情况:增值税1622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未完成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北京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将政策红利让渡给社会、企业和个人,政策执行效果好于预期。城市维护建设税4143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未完成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减税效果好于预期,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减税效果也好于预期。企业所得税12625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未完成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我区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土地增值税2874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3.7%,完成调整预算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区加大对存量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非税收入5120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9%,非税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教育资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00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

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5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国防支出125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公共安全支出6018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教育支出11004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4%;科学技术支出1291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15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6%;卫生健康支出554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节能环保支出2005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5%;城乡社区支出7271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农林水支出502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6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8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金融支出51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9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其他支出7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4%。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169222万元,支出658007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88036万元。

2019年,我区积极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坚持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控制政府成本,全年“三公”经费为9774万元,比2018年决算9989万元减少215万元,降低2.2%。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65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5365万元(土地出让成本711822万元,土地收益344639万元,售房土地收益2890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9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32万元,政府性基金市追加资金111983万元,动用以前年度结余200184万元,新增债券617000万元。

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89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8%。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支出697145万元,支持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91929万元,绿化美化工程支出29680万元,其他支出14773万元,上缴北京市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255594万元。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一是我区土地上市情况低于预期,二是北京市未返还我区部分土地出让收入。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016593万元,支出178912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5691万元。

(三)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3%。主要来源是:利润收入985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105万元,动用上年结余1136万元。

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3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4%。主要用于:向国有企业资本性注入、产业升级发展等资本性支出5754万元,企业补贴等费用性支出1895万元,对国有企业监管等其他支出5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入一般公共预算3208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095万元,支出1139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705万元。

(四)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5.5%。主要来源是:保险费收入3517万元,利息收入56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8502万元,转移收入1078万元,其他收入139万元。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1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2790万元,转移支出293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区转居转工工作推进,农民转居转工人数不断增加,导致实际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低于预期。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796万元,支出43144万元,当年结余652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及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9年,我区严格执行《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围绕区人大在审议预决算时提出的审查意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北京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健全绩效管理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朝阳落地生根。

(一)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1. 深化改革、科学统筹,提高资金效率

一是积极挖潜增收,不断加大企业走访力度,切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落实北京市关于建立常态化企业“服务包”机制的工作要求,为117家企业量身定制政策“服务包”,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二是贯彻厉行节约的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及时印发《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压减一般性支出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压缩部门非刚性、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三是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京发〔2019〕12号)要求,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健全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019年,我区开展了“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服务”等31个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涉及评估资金10.9亿元。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2019年全要素小区—安贞里三区”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四是及时调减非紧急、非必要项目预算,涉及我区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的已向区人大提交预算调整报告;做好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工作,对清理收回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民生保障等各项重点任务,积极盘活预算沉淀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加强监管、提升效益,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管理的要求。一方面在充分保障部门事权前提下,严控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及事项调剂,提高预算执行严肃性。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2019年我区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调减重点支出、调减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30%以上的重大变化,及时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二是积极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公开的要求,依法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已于预算批复20日内在部门网站和朝阳区预决算公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并在保障公开内容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做到公开部门全覆盖。三是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在2019年决算报告中充分披露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积极回应代表关注,主动接受代表监督,财政报告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四是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开展。区财政部门牵头成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发工作专班,在与区人大详细对接系统需求后,及时制定《朝阳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系统搭建时限、工作流程及预期目标;系统搭建过程中,主动为区人大开放查询端口,围绕实现查询、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充分对接系统搭建的合理性、数据查询的便捷性及系统数据的易懂性,确保代表对数据“找得到,看得懂”,充分保障监督效果。我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已于2019年9月底搭建完成,并于11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四本预算”的预决算、预算执行等财政数据的及时推送,为人大审查监督财政预算提供支撑。

3. 立足保障、主动作为,确保资金安全

一是制定落实市委巡视意见的总体整改方案,健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推进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巡视整改工作,力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专项整改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自2018年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要求,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完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向代表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与“放心账”。三是有序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围绕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心工作任务,加强对民生保障类、惠民惠农类、学前教育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财政资金安全性。五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中“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预算执行中的追加”的意见建议,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切实完善我区预算编制及执行。

4. 完善机制、注重整改,强化预算管理

一是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2019年编制预算的国有企业数量由40家增加至62家;国有资本收入调入公共财政的比例由25%提高至28%,增强国有资本收益对民生的反馈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效益。二是优化预算管理制度,改善年度预算管理方式,继续加强项目库建设,优先保障部门市区重大项目预算。落实支出进度与下年预算挂钩机制,对预算执行差的部门核减下一年度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充分吸取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部门预算编制初审建议,严格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草案、预算执行、财政决算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加速形成人大代表和专家顾问深度参与的监督机制。四是落实区人大财经委对重点支出及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题审议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五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多种渠道创新审计成果应用,扎实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二)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大事多、喜事多,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也多。年初以来,区政府及各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以“文化、国际化、大尺度绿化”为主攻方向,深入落实区域功能定位,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活动,全面保障市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优化区域环境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百姓民生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坚持以疏解整治为抓手,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减量集约与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在服务首都大局中促进区域经济实现新提升,投入资金7498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二是坚持以首善标准为目标,城市服务保障实现新提升。着眼优美环境建设和城市环境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水平,投入资金8783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三是坚持以资源整合为契机,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新进展。统筹公共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投入资金22482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四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民生各项事业呈现新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投入资金41723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3%。

三、其他汇报事项

(一)预备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为充分保障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项目资金需求,我区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的规定,按照2019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6450000万元的3%比例计提预备费1935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调整、对口帮扶、重要活动保障、水务治理、应急保障、环境整治等方面。

(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9年,中央及北京市下达我区专项转移资金557166万元,实际支出555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445183万元,实际支出4433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转移支付111983万元,实际支出111983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基本建设等方面。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9年,北京市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2130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0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1160300万元。

2019年初,我区债务余额577211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0981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862301万元。

2019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27712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828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394301万元。

2019年,我区债务余额在北京市批复的限额之内。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9年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5536万元。

2019年当年,我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1万元。资金来源于: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我区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1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是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8〕35号)“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可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应当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从基金结转资金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1万元。详见下表:

2019年朝阳区政府性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9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8427万元。

根据《预算法》“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及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区级财政收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预〔2017〕681号)“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年度预算调入后的规模一般不应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文件要求,我区将18427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并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用于非首都功能疏解、环境治理等项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0。

(五)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情况

我区严格落实《预算法》《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对预算执行的要求,2019年预算编制时,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3%的比例提取预备费,并纳入“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待预算执行时,为保证支出科目的准确性,预备费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还原至具体科目。

(六)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滚存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政府性基金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部门零余额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9年初,我区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899452万元 ,新增1298737万元,消化1847670万元,年末规模350519万元。主要用于:安排2020年预算1465670万元;通过调整预算,支持区属国企发展382000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已经圆满完成,有效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谋划“十四五”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细化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

1.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决算草案

2.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决算草案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