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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日期:2019-08-30 17:43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以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年度,我区新增政府债券61.7亿元,用于崔各庄乡、金盏乡、三间房乡、东坝地区、酒仙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动用以前滚存结余资金38.2亿元向区国资中心注资;调减“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资金4.2亿元用于“通马路拆迁工程”事项需进行预算调整。

    本次预算调整将我区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由645亿元调整为683.2亿元,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由645亿元调整为683.2亿元;将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由223.1亿元调整为28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由223.1亿元调整为284.8亿元。

    区政府责成区财政局起草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说明》,该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将该方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请予审议。

    附件: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附件

    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草 案)

    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以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区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调增或者调减30%以上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9年预算调整事由

    (一)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债券61.7亿元

    2019年5月底,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专项债券61.7亿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 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22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2. 金盏乡马各庄、沙窝、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8.3亿元,主要用于上市地块的征地工作。

    3. 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5亿元,主要用于项目转工转居、拆迁工作。

    4. 东坝北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5亿元,主要用于北京中学拆迁、征地、转工转居。

    5. 酒仙桥棚户区改造项目11.4亿元,主要用于购买外迁安置房,启动房源安置工作。

    新增政府专项债券61.7亿元下达后,我区一般债务余额88.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47.9亿元,债务余额合计636.2亿元,均在北京市下达我区债务限额之内。

    按照《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该项目增加我区政府专项债务61.7亿元,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二)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38.2亿元

    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国资中心管理,因自有资金不足,为推动项目顺利开展,区政府拟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向区国资中心注资38.2亿元。

    按照《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该项目增加我区预算总支出38.2亿元,需进行预算调整。

    (三)调减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资金4.2亿元

    朝阳区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被区人大列为全区重大投资项目之一,预算资金6.6亿元。已经北京市朝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后因项目需分批次进行改造,同时剔除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项目,2019年实际安排项目基本建设资金2.4亿元,并经2019年第6次区长办公会及2019年第8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为加大市重点工程 “通马路拆迁工程” 资金保障,加快工程进度,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调减的4.2亿元调整至“通马路拆迁工程”。

    按照《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内容的,或者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调增或者调减30%以上的”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朝阳区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调减资金4.2亿元,调减比例63.9%,超过30%的调整比例,需要进行预算调整。

    二、2019年预算调整后平衡情况

    2019年区政府拟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38.2亿元,本次预算调整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38.2亿元。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我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为645亿元,增加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38.2亿元后,财力合计为683.2亿元;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为645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亿元后,支出合计为68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我区2018年末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89.95亿元,动用后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规模为51.75亿元。

    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我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223.1亿元,增加政府债券收入61.7亿元后,收入合计为284.8亿元;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为223.1亿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7亿元,支出合计为28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附件:关于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相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

    关于朝阳区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北京市下达我区新增债券61.7亿元

    (一)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为中交沃地公司,项目东至金盏乡,南至将台乡及东坝乡,西至草场地村及北皋村,北至北皋村南路。

    项目总成本195亿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105亿元(其中住宅51亿元、非住宅25亿元、周转费用等其他费用29亿元)、征地补偿费用20亿元、安置房建设25亿元、其他费用45亿元。目前已投入5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7亿元,资本金51.3亿元。

    项目平衡地块建筑面积共64万平方米,折合楼面价为3.6万元/平方米,分为6个地块,规划稳定。L05、L06地块预计2019年上市,目前地上物只剩乡政府办公楼,不存在拆迁障碍。项目已取得市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正在办理征地手续,预计9月份达到上市条件,上市可回笼成本54亿元。剩余4个地块预计2021年上市3块,2022上市1块,可回笼成本141亿元,项目可实现资金平衡。

    (二)金盏乡马各庄、沙窝、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

    金盏乡马各庄、沙窝、雷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金恒嘉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西至东苇路,北至温榆河大道,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及马各庄村、沙窝村、雷庄村。

    项目总成本350.66亿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179.3亿元(其中住宅88亿元、非住宅63.4亿元)、征地补偿费用5.62亿元、安置房建设29.8亿元、转工转居费用64亿元、其他费用71.94亿元。目前已投入134亿元,使用农村城市化基金120亿元和银行贷款14亿元,均用于住宅非住宅拆迁。

    项目平衡地块建筑面积共53.91万平方米,折合楼面价为6.5万元/平方米,分为5个地块,控规已经批复,规划条件未办理。平衡地块均涉及非住宅,目前尚未启动征地拆迁,需拆迁面积为47.96万平方米。其中,03和07号地块预计2020年上市,距离上市还差非住宅拆迁、转工转居、征地、安置房建设,该地块距离上市还存在56.81亿元资金缺口,资金到位后预计2020年该地块上市后能回笼资金163亿元。16、19、22号地块预计2021年上市,目前距离上市还差非住宅拆迁、转工转居、安置房建设,该地块距离上市还存在48.58亿元资金缺口,预计该地块上市后能回笼资金187亿元,项目可实现资金平衡。

    (三)三间房乡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间房乡南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天泰瑞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东至管庄乡,南至豆各庄乡,西至高碑店乡,北至平房乡和常营乡。

    项目总成本80亿元,其中拆迁补偿费用29.28亿元(其中住宅15.34亿元、非住宅8.45亿元、国有企业4.1亿元、拆迁其他费用0.89亿元、拆迁不可预见费用0.5亿元)、征地补偿费用26亿元、安置房建设17亿元、其他费用7.72亿元。目前已投入19.75亿元,全部为使用农村城市化基金,均用于住宅非住宅拆迁。

    该项目应拆迁面积6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4万平方米,非住宅43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拆迁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已拆迁23万平方米,非住宅已拆迁28万平方米。转居转工工作已开展,完成了劳动力的转居缴费工作,因资金短缺,尚未开展超转人员的缴费工作。安置房建设正在立项中。

    项目平衡地块建筑面积共18万平方米,折合楼面价为4.4万元/平方米,分为3个地块,目前规划稳定。B9南地块剩余一国有单位、一处住宅未腾退,B9南地块距离上市还差转工转居、规划和立项手续。B9北地块现有一处非住宅未腾退,渣土已完成清运。褡裢坡A5地块剩余20余滞留户,进度较慢。项目平衡资金地块3个,预计2020年上市B9北地块,回笼成本33亿元;剩余两个地块2021年以后上市,回笼成本47亿元,项目可实现资金平衡。

    (四)东坝北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东坝北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京投兴朝置地公司,项目东至北小河,南至坝河,北至规划东坝路,项目包括东坝乡西北门村、后街村全村域和东风村部分村域、七棵树村部分村域、将台乡东八间房村部分村域。

    项目总成本589.8亿元,其中东坝乡拆迁费用225.1亿元(其中住宅91.2亿元、非住宅26.6亿元、国有地拆迁30.7亿元,其他拆迁费用8.3亿元等)、东坝乡征地92.6亿元(其中转工转居69.4亿元)、安置房成本93.4亿元、将台乡征地拆迁支出18.8亿元。目前已投入122.1亿元,使用公司自有资金22亿元,股东借款100亿元,均用于东坝乡三个村住宅、非住宅拆迁。

    目前该项目东坝乡住宅已拆迁116.3万平方米,剩余0.4万平方米10个院落,完成99%以上。非住宅已拆迁113.6万平方米,完成96%,剩余13个院约4.5万平方米。国企征收腾退正在办理,征拆方案未定。转工转居和安置房建设未启动。

    项目平衡地块建筑面积共155万平方米,折合楼面价为44211元/平方米,项目目前控规稳定。项目平衡资金地块5个,预计2020年上市2个,可回笼成本198亿元,2021年上市地块2个,回笼成本251亿元,2022年上市1个地块,可回笼成本141亿元,项目可实现资金平衡。

    (五)酒仙桥棚户区改造项目

    酒仙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东至四街坊,西至亮马水晶东侧规划路,南至酒仙桥南路,北至酒仙桥一中及酒仙桥医院南侧规划路。土地性质为国有地。

    项目总成本235亿元,其中房屋征收费用96亿元(其中住宅91亿元、非住宅5亿元)、外迁安置房62亿元、回迁安置房34亿元、财务费用22亿元、利润17亿元、其他费用4亿元。目前已投入21.1亿元,其中14.4亿元为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外迁安置房13.5亿元,回迁安置房6亿元。

    该项目占地面积42公顷,需拆除房屋面积3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6万平方米,非住宅1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7000余户,目前该项目尚未启动拆迁工作,由于项目涉及大量回迁,如不能全部一次性腾退,将造成已搬迁居民无法回迁、财务成本加大等不良后果,腾退难度较大。征收中心计划10月份后开展预签约。

    该项目平衡地块在2023年—2025年之间陆续上市,上市建筑规模57万平方米,可回笼成本235亿元,项目可实现资金平衡。

    二、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向区国资中心注资38.2亿元

    为推动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开展,区政府拟动用以前年度滚存结余资金,向区国资中心注资38.2亿元。该行为符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并征求市财政局相关处室意见。

    2017年,《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京财预〔2017〕2082号)第五条第十一款指出:“研究公共财政资金竞争性领域退出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政策的公平性。加强对直补企业支出政策的管理,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支出政策时,引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减少财政直接补助,更多的采用政府投资基金、注入资本金、股权投资、PPP模式、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市场化或间接支持方式”。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第三条第五款指出:“允许地方政府合法合规通过预算安排资本金和注入经营性资产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保证地方国有企业资本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调减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资金4.2亿元

    朝阳区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拟对全区134座垃圾楼进行改造,外观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内部装修改造、给排水、电气系统改造、安装除臭、空气净化及污水处理设备、将老旧垃圾收集设备更新为具备垃圾分类收集功能的新设备(每座垃圾楼配备相应的清运车辆),提高工人的工作条件,对居民小区内的垃圾楼加装罩棚,降低收集垃圾时的噪音、减少操作间内异味、污水排放达到新的环保标准。

    该项目原计划2019年9月底开工建设,2021年9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2019年计划安排区政府固定资产投资6.6亿元,后由于区环卫中心拟分批次进行改造,同时剔除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项目(主要为垃圾清运车辆配置),2019年实际安排区基本建设资金2.4亿元,并经2019年第6次区长办公会及2019年第8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调减资金4.2亿元调整至“通马路拆迁工程”项目。

    朝阳区垃圾楼标准化改造项目调减资金4.2亿元,调减比例63.9%。按照《预算法》及《北京市朝阳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内容的,或者单个重大投资项目总额调增或者调减30%以上的需进行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