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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6-02-20 17:33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职责: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是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主管朝阳区治安工作,承担如下工作职责:掌握、处置辖区内危害国内安全的情况和案件; 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违法犯罪; 实施辖区内治安管理、处置治安事件和案件; 管理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事项及外事治安工作; 按照消防三级管理权限规定,负责本级(区级)权限内的消防监督工作和辖区内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文教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收押犯罪嫌疑人和治安违法人员; 实施警卫工作; 组织实施社会安全防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6年预算单位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20个机关单位,49个派出所。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朝阳公安分局单位行政编制4439人;编外人员3066人。
    离退休人员1160人,其中:离休16人,退休114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本年度预算工作的任务是,落实预算收入,提供资金支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认真落实新修订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严肃规范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17185.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7185.0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78146.45万元。(2)项目支出预算39038.62万元。主要项目是①公共事务协管经费16266.57万元②公安业务费5035万元③机构运转维护费4340.34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1968.27万元,较2015年1976.03万元减少7.7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经费0元,与2015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172.88万元,较2015年减少7.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维经费1795.39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相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运维经费支出。

 

附件: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2016年预算编制说明.pdf

公安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