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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

日期:2016-02-23 16:35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简称区行政服务中心)。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机构级别正处级。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全区行政服务窗口统筹协调、服务管理、监督指导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行政服务窗口单位的标准化建设和中心的综合管理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科和管理协调科2个机构。
    1.综合科
    负责中心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心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中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档案、信访、议案、提案、建议、保密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进驻大厅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监督考核和目标管理考核;负责中心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接听投诉热线,受理大厅各类举报和投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服务。
    2.管理协调科
    组织区政府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集中受理和统一办理;负责进驻大厅的部门、事项的组织、管理、协调,做好进驻部门之间业务的衔接、配合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大厅办理事项的准入退出、办理程序、运行机制的整合调整意见,并组织落实;负责跨部门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协调会审、联审;参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各类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本区行政服务窗口服务单位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区行政服务窗口服务机构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负责大厅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编制 10 人;事业编制 0 人;工勤编制 0 名;实际 9 人;长期聘用临时工 7 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按照试点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选择4-6家政务窗口进行试点,经过问题反馈、经验总结、修订完善,再面向全区窗口单位进行全面推行。
    2.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平台、电子监察平台、行政审批平台三大平台建设。
    3.加强政务窗口监督管理。充分与区监察局、政府特约工作人员形成合力,加大对全区政务窗口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4.规范行政审批服务。统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办事信息,加大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5.加强服务型团队建设。发挥党群组织功能,形成党建带群团建设,群团建设促党建的工作格局,加强文化建设和综合培训,提升全区窗口人员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6.完善服务区域经济功能。加大绿色审批通道统筹力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推进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反映快速、沟通顺畅的绿色服务队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 10110470.00 元。其中:财政拨款10110470.00 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2071900.00元。(2)项目支出预算8038570.00元。主要项目是  2016年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经费 ; 朝阳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经费;全区行政服务窗口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服务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1.79万元,与2015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经费0元,与2015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2015年持平。3、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维经费1.64万元,与2015年持平。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