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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社保对账单邮寄地址不详人员及修改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0-04-08 16:52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辖区内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经核对,我区已选择邮寄方式的参保人中,有部分人员邮寄地址或邮政编码填写不详或不符合规则,请于2020年4月19日前进行修改。要求详细地址(不含省份及区县)至少包含6个汉字,且详细至门牌号,邮政编码后五位不得全为0。未完成修改的,将被默认为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获取对账单。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修改方法见附件2。

附件1 《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不详或不符合规则人员名单》

附件2 《关于选择获取社保对账单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