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公开征集2020年重点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0-03-17 17:40 来源:区委区政府研究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服务首都发展大局,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现对朝阳区2020年重点课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全年重点工作,广泛凝聚各界智慧,推动科学决策,促进事业发展。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点课题申报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二、公开征集课题名称

根据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共确定5项重点课题(详见附件1):

1.朝阳区推动社区治理“三率”建设研究;

2.提升朝阳区生活便利性水平研究;

3.朝阳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外资吸引力的路径研究;

4.PPP模式在朝阳区社会治理中的创新运用研究;

5.朝阳区“十四五”时期发展创新思路与重点举措研究。

三、重点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朝阳区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为朝阳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思路和工作建议。研究成果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较强的实践意义,既具前瞻性、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

(二)课题申报单位须能够独立完成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具有独立财务账户。课题研究团队由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及专家组成员组成,并对全部研究人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课题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研究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对朝阳区情有较深入了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并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实质参与研究大纲制定、调查研究、研究报告起草及评审工作。每个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只能为一人,重点课题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重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点课题的申报。

(四)研究单位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除另有约定外,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和课题组共同所有,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有优先使用权。未结项课题不得以重点课题名义公开发表。

(五)申报材料内容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负责对申报机构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申报材料包括:2020年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重点课题申报书及承诺书(详见附件2)、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研究能力证明文件(以往研究成果目录及相关材料等)、机构重点研究项目或善于研究方向等。

四、重点课题申报安排

(一)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提交研究申请和研究方案,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于2020年4月3日(周五)17:00前通过EMS邮寄或快递(一式9份)并连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办公室。送达时间以邮戳、送达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最晚到达的时间为最终送达时间。来函中请明确一名负责课题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后续工作。

电子邮件地址chyyjs@bjchy.gov.cn,发送电子邮件请务必在主题栏标明“2020年重点课题申报”字样。

(二)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机构后,及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机构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办单位,评审结果将在“北京朝阳”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安排签订委托协议,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五、研究经费及时限

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实际需要,拨付适当的研究经费。每项课题研究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个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 系 人:武 睿 孟宏伟

联系电话:010—65094499 65099264

传 真:010—65099292

电子邮箱chyyjs@bjchy.gov.cn

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公开征集重点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2.2020年朝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室重点课题申报书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