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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对《北京市朝阳区2016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04-05 来源:区政府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将继续为广大人民群众办一批重要民生实事。为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编制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民生实事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确保各项民生实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目前形成的《北京市朝阳区2016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征求意见稿)》,共有六个方面、30件初选项目,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提出意见。所提意见建议将作为我们调整、确定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要依据,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更加符合群众期待。对暂未列入实事项目的群众意见建议,我们将转请有关单位积极研究,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衷心感谢广大人民群众一直以来对北京市朝阳区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电子邮件:jianyi@bjchy.gov.cn
    信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65094239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4月13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北京市朝阳区2016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
(征求意见稿,共6个方面、30件)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 继续采用多种方式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7900套,基本建成5200套。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2. 改善农村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完成450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相关乡
 
    3. 完成南沙滩老旧小区、霞光里30号院、双井街道垂西、光环社区和西坝河东里等老旧小区各类老化破损管线设施修缮和改造,并移交市政管理。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房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相关街乡
 
    4. 完成团结湖等9个街道涉及的产权不清、产权单位破产倒闭无力履行维修责任的41幢楼房平改坡屋顶维修工程。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道
 
    二、方便群众出行
    5. 实施10条道路疏堵工程,完成安立路与北苑路交叉口等10项拥堵节点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6. 建成平房新村北街、关庄西路等10条次支路,实施40万平方米区属道路维护工程。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区道路养护中心
 
    7. 新建公共租赁自行车服务站点70个,增加公共自行车2000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更好地满足市民短途出行要求。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8. 建成10条停车秩序严管街,建设2个停车示范居住小区,新增机动车停车位5000个。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交通委、朝阳交通支队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三、优化生态环境
    9. 完成8条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双桥东柳西里路、青年路周边路等路段路灯安装问题,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面貌。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10. 建设10个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完成10个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新建绿道28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11. 实施“美丽乡村”环境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面貌。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
 
    12. 实施3000户以上平房居民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实现四环路内无劣质燃煤。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社会办
 
    13. 完成4处垃圾填埋场治理,创建3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
    14. 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创建20个“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在垡头、安贞等24个街道老旧小区重点部位安装或更换高清监控探头,在八里店甘露园、王四营观音堂等15个钻窗入室盗窃案高发小区安装防爬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综治办
    协办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公安朝阳分局、区信息办、相关街乡
 
    15. 建成2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街(乡),完成区气象防灾减灾群众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16. 在东湖街道南湖中园北社区、东风乡泛海国际南社区建设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地震局
 
    17. 进一步在食品生产、流通和药品零售环节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完善街乡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检测室,增建65个社区监测点,更好地为居民提供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服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食药局
    协办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各街乡
 
    18. 对管庄、三间房、常营等地区具备条件的自备井实施市政管网供水置换,改善约3万居民供水水质。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五、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19. 新建5个孝亲敬老园,建设8个老年餐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老龄办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20. 继续开工建设11个街乡养老照料中心,新增1000张养老床位,推进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21. 为全区30000户空巢老年家庭配备和安装具有火灾探测报警等功能的安全服务设备;为27900户独居老人、低保残疾家庭及空巢老人安装燃气报警器。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消防支队、区社会办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道
 
    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
    22. 继续扩大学位供给,新开办幼儿园4所,增加1860个入园学位;新开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增加1440个入学学位。
    完成时限:2016年8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相关街乡
 
    23. 改善25所学校食堂条件,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12所农村学校提供软、硬件建设支持,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24.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继续向薄弱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卫生工作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老年病康复病床及血液透析服务;区疾控中心二期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25. 培养100名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26. 加强对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全年实现“文化进社区、进农村”下基层公益演出200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协办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各街乡
 
    27. 健全充分就业工作机制,举办“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各类群体提供10万个就业岗位。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功能区管委会
 
    28. 全区新增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利店(超市)、餐饮、便民菜店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60个,加强社区商业便民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协办单位:区社会办、区农委、相关街乡
 
    29. 完成左家庄、东湖、六里屯、亚运村等4个街道约2.6万户信报箱更新补建工程,改善老旧小区邮政服务通邮条件。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
 
    30. 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