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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集中参保后期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1-27 来源:区社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朝阳区各类参保学校、托幼机构:
    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集中参保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继续做好201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应保尽保,根据市社保中心要求,结合朝阳区实际,现对后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拷贝11月银行缴费的反馈信息
    11月25日,银行将进行11月银行缴费扣款。我社保中心将于第一时间进行缴费情况反馈,各单位持学生儿童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U盘,到区社保中心的524或525室拷贝11月银行缴费的反馈信息,关注“缴费未到账”和“未缴费”两类人员。
    二、组织和准备现金缴费工作
    依据政策规定和市中心要求,201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将如期于11月30日结束。鉴于首年推广银行缴费方式,为避免参保人因操作不当原因导致参保缴费失败的情况发生,各单位可根据参保人的个人意愿,于11月30日前对缴费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金缴费,学校版子系统现金缴费的操作要点见附件。
    三、办理现金缴费工作
    (一)办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8日和29日(周六日)、11月30日,区社保中心相关业务窗口正常办理业务。
    (二)办理地点:业务申报在区社保中心北楼524和525室,缴费在区社保中心大厅二层东侧财务窗口。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支持刷卡缴费、支票缴费,尽量刷卡缴费,办结业务须当日缴费。因当日未缴费所办结的业务数据被删除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现金缴费业务携带的文件和材料
    1.《学生儿童大病医疗现金缴费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生儿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表》上下联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
    3.对应的现金缴费信息报盘文件(bp开头加28位数字),用U盘携带。
    附件:学校版子系统现金缴费业务操作要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学校版子系统现金缴费业务操作要点
    1.检查或修改个人缴费方式。基本资料核定→个人资料修改→点击需要现金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方式”须为“个人现金缴费”,如果是“委托银行代扣代缴”,须改为“个人现金缴费”,然后点击“保存”。
    2.进行现金缴费确认。基金收缴→现金缴费确认→检查医保年度须为“2016”→点击右下角的“查询”,未缴费页面出现所有符合现金缴费的人员列表→单个勾选需要现金缴费的人员(不能选错,要再次核对检查)→点击右下角的“保存”→出现打印对话框,点击是→打印《学生儿童大病医疗现金缴费明细表》后再次核对→点击已缴费页面查看人员和金额→点击右下角的“退出”。
    3.收缴报盘。基金收缴→现金缴费确认→点击选择单位→录入医保年度须为“2016”→报盘类型为“新报盘”→点击右下方“查询”→查看“已缴现金汇总”页面,核对实缴人次和实缴金额是否正确,其他应缴及未缴的数额无关→点击“已缴现金明细”页面,核对现金缴费的人员,缴费年度为2016→点击其他页面均应不显示数据→点击右下方“报盘”,将报盘信息文件放到指定位置→立即点击右下方“打印”,打印《学生儿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表》→点击“退出”。
  注意:现金收缴信息报盘文件的文件名与《学生儿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表》上的流水号必须一致,否则社保中心不予受理,示例:bp110105066521015112002393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