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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欠费单位信息的公示
日期:2015-11-20 来源: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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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我中心现对欠费三个月以上参保单位的信息进行公示,请各参保单位积极配合清欠工作,及时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拒不补缴的,区社保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欠费单位进行处理。
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欠费单位信息.xls
2015年最新 补缴流程、法律责任.doc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