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5-11-05 来源:区科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
    为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落实为民办实事,使科普工作贴近产业、贴近民生、贴近生活,推进基层科普能力建设,根据北京市科委《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16年市级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优良,具有较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1.科普体验厅应在不少于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固定科普活动场所。
    2.科技成果互动展示项目应结合各街乡重点工作和区域特点,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需求,体现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传播最新科技成果与科学知识,体现趣味性和科学性。
    (二)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完善
    1. 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和乡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2.建立由市科委统筹指导、各区县科委具体落实、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配合实施的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同时成立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3.建立一支运行社区科普体验厅的工作队伍。包括专家和市科委、区县科委、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等相关单位的科普志愿者。
    4.建立健全社区科普体验厅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开放、维护、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各街乡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个社区进行申报。结合社区居民需求,按照申报条件及建设标准编制申报方案书、经费预算材料,制作PPT幻灯片,报送区科委。
    2、区科委对申报社区进行实地考察,经统筹协调后,向市科委推荐我区申报社区。
    3、申报社区所在的街乡参加市科委专家答辩会,汇报创建方案。专家组对重点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查看各项档案制度。
    4、经市科委批准的社区所在街乡与市、区科委签订建设任务书,市科委资助一定资金支持社区科普体验厅的建设,区科委给予1:1的匹配资金。
    5、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完成,通过市科委验收后,由市科委统一命名授牌。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方案应结合申报条件及建设标准,内容应包括:社区基本情况、创建组织管理体系、居民科普需求分析、体验厅主题、实现目标和功能、具体建设内容、详细经费预算、配套经费来源及额度、年度科普活动计划、体验厅运营管理计划等。
    2、体验厅建设内容要具体明确,应包括:整体设计思路、室内科技成果互动展示项目的样式形态和用途、建设技术路线、体验厅内外设计效果图、体验厅标识位置示意图等。
    3、申报社区应同时准备各项科普档案制度,备市科委专家组检查。
    4、优先考虑和推荐有自筹资金的街乡进行申报。新建体验厅,市科委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创新型科普社区基础上建设体验厅,市科委支持经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
    5、请于11月16日(周一)前将“2016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方案”(附件1),“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材料”(附件2)、PPT幻灯片电子版报送区科委,邮箱chykwzhk@126.com
    6、通知电子版可到朝阳区科委网址下载,网址:www.chykw.gov.cn
 
联系人:刘伟凡
联系电话:65099674、18810596575
 
附件:
1.2016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方案
2.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材料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