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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改造修缮工程建设单位机构备选库的通知

日期:2015-04-22 来源: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规范区机关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有关要求计划将涉及改造工程费用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备选库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改造工程超过100万的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取施工单位。为建立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意向加入备选库的施工单位,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提出入库申请。
    二、申请条件:
    施工企业为在北京市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申请资料:
    1、本机构简介;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改造工程建设单位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书》,详见附件1。
    四、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在门户网站公布备选库入库通过机构名单。
    五、区机关改造工程所使用的施工单位,每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会邀请专业的评审机构对企业所做工程进行综合评定,以确定企业是否继续作为备选库企业使用。
    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在每年二月份对备选库名单进行更新并对外公布,未入库机构可于每年一月份按上述要求办理入库申请。
    七、资料提交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联系人:陈跃平    65099737    万建刚    65094554
 
附件.doc
 
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