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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朝阳区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3-25 10:48 来源:人事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京人社专家发〔2014〕190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家发〔2015〕57号),现就我区开展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候选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范围和条件
    候选人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朝阳区所属单位和行政区域内非公经济单位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程国家级候选人
    1.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二)工程市级候选人
    1.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严谨的科学思维、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较好的国际交流能力,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得到认可;能够紧跟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并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性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有较好的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能力,注重团队人才培养,能够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或作为北京学者创新团队骨干成员,对团队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的,不再参评市级人选。
    二、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推荐候选人需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按照隶属关系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推荐。非公经济单位的候选人,按属地原则独立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推荐。
    (二)区人力社保局对所属(辖)单位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朝阳区推荐人选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三、报送时限
    所有申报材料须于4月13日下午5点前提交区人力社保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内容
    报送材料如下:
    (一)推荐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材料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安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A4纸单面打印后左侧简单装订),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文件1份(文件后缀名为“.RPU”);纸质版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申报人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加盖骑缝章。
    (二)推荐工程市级人选的材料
    1.《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北京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2份(A4纸单面打印后左侧简单装订)及电子版,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在“本人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申报人相关证明附件材料1套,加盖骑缝章。
    有关表格、软件可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办事服务”中“网上下载”栏目“人才队伍建设”板块下载。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应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确保所填主要内容均有相关材料证明。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联系方式: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 系 人: 朱勇    010-65094891
    电子信箱:zhjk4874@163.com
    地    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南楼331室
 
    附件:关于开展朝阳区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市级候选人申报工作的通知.rar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